国家旅游局开微信接受举报,征集游客不文明行为线索。今后,社会公众发现“游客不文明行为”,可以第一时间通过国家旅游局官网和手机微信直接进行举报,方式更加便捷。(10月15日人民网)
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游客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再次引发社会舆论大哗。虽说国家旅游局开微信接受举报,征集游客不文明行为线索之举十分必要,但在我以为,官方对“游客不文明行为”依法惩戒比发动民间举报更紧迫。
游客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说明的问题很多。我以为最值得关注和最有预后价值的是,说明游客不文明行为并未因为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而有所收敛。《办法》自2015年4月30日发布施行,也就是说,办法已施行了5个多月,非但未能对不文明行为产生应有吓阻效应,游客不文明行为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
我注意到,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如是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我从中看到两个问题:第一,《办法》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惩戒措施过于温柔粗放。请问,什么叫“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提示有用否?影响如何挽回?能挽回吗?什么叫“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何为“必要时”?通报有何用?
第二,从目下情形看,《办法》基本沦为“无牙老虎”“狼来了”。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上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究竟又有多少人被“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我只知道,办法施行5个多月来,并未产生法治应有的教育警示功能和导向文明效应。
有两件事颇耐人寻味。一件是,早先媒体报道:一名来自上海的中国游客,持十年有效美国签证入境旅游,在洛杉矶过境时被美海关官员以在欧洲旅游时留下“不文明游客”纪录为由,当场将其十年美签作废,并直接遣返中国。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迅即引发“一致叫好”的媒体热议,虽然后被证明这是一条“乌龙”假新闻,但缘此引发对官方惩戒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公共舆论强力诉求和大众民意急迫期待,却是不可忽视的真信号。再一件是,名列“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档案第一、二位,因在泰国亚航上用方便面泼空乘的两位“黑客”,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声称,自己已看到国家旅游局网站公布的信息,到目前为止,这对他的生活没有影响。他说:“从泰国回来,我就去了韩国。”“大不了不跟团,自由行就是了。”
事实上,目下国内诸多景区景点已然免费开放,“黑名单”游客对这些地方形同虚设毫无意义。即便购票景点,因售票时无需出示身份信息,也无法对“黑名单”游客有何限制。也许,有旅行社婉拒“黑名单”游客,然而,这并不妨碍人家通过在线旅游商报名。至于出境游,现下不少边防检查站,仅有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安监局等部门的限制出境人员名单,来自国家旅游局的限制出境人员名单“八字还没有一撇”。“黑名单”游客跟团游也许会遭拒,但自由行却畅通无阻。所有这些,都说明一样东西:一旦《办法》沦为“无牙老虎”,施行结果则难免事与愿违适得其反,基至因为“狼来了”效应,有《办法》比没《办法》更糟。
国家旅游局相关官员表示,媒体上曝光的大量游客不文明行为,由于缺乏当事人信息,而无法进行查处。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全社会共同行动。希望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不文明行为游客的相关信息,为进一步查处提供线索。而我要提醒官员两句话:第一,并不缺乏当事人信息,比如上榜“黑名单”;不是无法查处,而是没见查处。第二,对游客不文明行为,官方惩戒比民间举报更紧迫,这也是普遍的民意期待。
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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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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