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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化群体立场是理性决策的天敌

来源:红网 作者:高创   编辑:夏熊飞 2015-10-26 0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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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25日消息,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发布提示称,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提示指出,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10月25日中国新闻网)
  
  消息甫出,网民哗然,嘈杂的声音表达着同样的诉求——把“不合理低价游”的板子打到游客身上,完全是舍本逐末,亏他们想得出。归纳出这样的结论源自两个层面的认识:一是在价格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游客显然无法判断什么样价格层次旅游可以归属为为“不合理低价游”。二是,旅行社发出的组团价格和行程当属合同要约,消费者自然可以自愿选择接受。
  
  有两个基本事实必须提及,其一,今年“十一”前,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认定了“不合理低价”的5种行为。其中的第一条就明确提出: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可认定为“不合理低价”。其二,遵从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前提,但是不合理低价却往往是不接受合同要约约束的行为后果。此两点起码说明,游客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上并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亦非呼风唤雨力量无限,摆正位置调整姿态才是一种理性。
  
  即便撇开上述两点不谈,在面对国家旅游局的热心提示时,我们分明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不明真相”群众,群体化立场、情绪化表达、片面化解读,而这些对于一个决策的理性诞生却充满了杀伤力。频频现身的“一元低价游”、屡见报端的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弥漫网络的游客被逼购物甚至抵抗被打事件,种种这些无不指向一个词条——“不合理低价游”。“低价游”背后暗藏猫腻,伤害游客权益,官方出台政策整治,公众依旧咬牙切齿。所以说,当一个温馨提示中一旦涉及游客担当,压抑已久的情绪爆发于是在所难免。不过,我们必须要说明的是,站在游客的立场无可指摘,但过于激愤且偏执地表达往往会一叶蔽目,让情绪蒙蔽了双眼。
  
  就拿这此国家旅游局的三点提示来说,网友痛心疾首的无非是“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条目,那我们倒不如回到初始,认真梳理这三点意见。第一条当属倡导性条款,希望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第二条为禁止性条款,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第三条为鼓励性条目,鼓励游客举报和监督“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第二条: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当网友们抡起大棒砸向提示的时候,其实是放大了旅客受处理范畴,即固化了只要参与了“不合理低价游”就要被处理的思维模式,忽视了主动签订虚假合同的客观责任。
  
  站在游客群体立场上带有情绪的表达容易招致误读,客观地说,游客参与“不合低价游”的需要辨正地看,有故意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的主动式参与,也有毫不知情上当受骗的被动式参与,这两者显然需要区别对待。而国家旅游局的提示当中,明确游客会受到处理恰恰是游客与经营者形成默契签订虚假合同行为。对于这种危害旅游市场的行为,双方显然都要承担责任,被处理也是情理之中。
  
  所以说,戴着有色眼镜观察事物容易丢失本真,情绪化的群体立场也会威胁理性决策。即便旅游部门的作为与民众期待仍有距离,面对着善意的提示,我们不妨抛弃成见,褪去敏感,抚平情绪,设身处地地来读一读想一想。当然,需要提醒的是,国家旅游局倒不如把提示换一换,调整为更为精确的表述——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将受处理,或许这样的表述更为贴切更不易被误读。
  
  文/高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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