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菜时口头告知“48元一份”的麝香肉,结账时却变成“48元一两”,全程都不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与青岛“天价虾”相似的一幕又发生在福建武夷山,就餐的上海游客刘小姐一行人质疑当地这家名为武夷公社的餐馆有意宰客,其点的溪鱼自始至终都没有送上餐桌,仍被店家要求买单。(10月30日《新闻晨报》)
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价大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曾表示,一只38元的龙虾抵消掉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这个事情的管理职权在工商和物价等部门,旅游部门虽然是在主动作为,但是已经越权了。”但是,从武夷山“48元一两”的“天价肉”处置过程看,显然并没有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武夷山市物价局在接到刘小姐等人餐馆欺骗举报后,经调查很快回复:涉事餐馆未出示菜单已警告;对于菜品价格,餐馆可自行定价,不违规。
乖乖,果然物价的归物价,旅游的归旅游。虽说经过争执,店家最终退还刘小姐300余元,但是,假若刘小姐不是“一行人”,假若不是一道98元的溪鱼直至用餐完毕也没有见鱼上桌,假若不是服务员口中价格为48元一盘的“麝香肉”,收款时赫然变成“48×7=336”元,说到底,假若不是这家名为武夷公社的餐馆欺人太甚,刘小姐也就忍气吞声,以当地物价部门“捂盖子”的做法,估计更多的游客到了武夷山,只剩下任人宰割的份。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已经足够成交条件,是否出示菜单能是多大事,用武夷山市物价检查所练所长的话说:“麻烦”!
其实,世界这么大,想出去看看的人一直不少,只是真正成行的人不多。要吃要住要受气,想像中的快乐旅游成了现实中的拿钱买罪受,这再美的风景不看也罢。本新闻事件中,刘小姐一行约十人在观看完武夷山景区的实景演出后用餐,点了一共13个菜,其中荤菜仅3个,买单付款居然是2100多元。武夷山景区看风景再好,毕竟搬不回家,吃顿饭就是近两亩水稻田的毛收入,还让老百姓敢出来游山玩水吗?
但是,对于商家的欺诈经营,武夷山物价部门显然并不当回事。他们很满足地告诉全国人民,餐馆确实存在未主动出示菜单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已对其予以警告处分;已将此事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告知刘小姐,并承诺将亲自监督“武夷公社”完成整改。至于其间是否涉嫌巧取豪夺的“欺诈”,没上桌的那份鱼,到了涉事餐馆老板口中怎样就成了“跟客人存在一些误会”,理亏的店家返还了这道菜的款额后怎么就能平安了事,人们一无所知。
很显然,“青岛天价虾”事件并没有触动武夷山景区的神经,他们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相关部门处置中的轻描淡写,肯定要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没有哪级单位部门能够保证商家个个诚信经营,但作为公权力机构,应该对影响地方形象的坑蒙拐骗“零容忍”,对欺诈行为毫不手软地坚决地打击。我相信,刘小姐她们能吃得起2100多元的一顿景区饭,肯定不在乎退回的300余元钱,但是,她们肯定也不希望成为别人眼中的“钱多人傻”。
孔子曰: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青岛一盘“天价虾”,让山东正在全力以赴重塑“好客山东”的形象,武夷山的“天价肉”,当地难道就仅仅停留在静观事态演变,听任舆情沸腾?李金早曾表示,人民群众对这种治理乏力、正气不彰的状况极为不满。如果继续任其发展,无疑是我们的严重失职。要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明显遏制旅游市场乱象。真到了后悔的时候,所谓措施其实都是于事无补;面对“天价肉”对地方经济社会和城市形象的伤害,谁也不应该有胆量更没有权利麻木不仁。
文/冷雪峰
来源:红网
作者:冷雪峰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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