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距离丽江被通报整改,过去了整整20天。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公开通报,对包括丽江古城在内的6家5A景区给予严重警告,限期6个月内完成整改。这对丽江,又不啻是一场大“地震”。一个月来,丽江上上下下都在反思,在行动,在整改。迷失的丽江,试图在“震后”走出困局,找到方向。(11月9日《南方都市报》)
当被宰游客用愤恨架起的“干柴”遇见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的“烈火”,5A景区——古城丽江被烧得花容失色。而在经历了这场浩劫之后,丽江究竟是浴火重生还是灰飞烟灭,关键要看政府如何作为。
从螓首蛾眉的“古典美人”,到俗脂庸粉的“拜金艳女”,丽江在迅速积累起巨额财富的同时,也逐渐迷失在发展的“死胡同”。而造成这一切的,既有商家浮躁的重利之心,也有政府安之若素的间接故意。遥想开发创牌之际,恐怕没有谁比政府更关心景区形象和用户体验。那时的监管无疑严之又严、尽善尽美。但在打开销路,特别是摘得5A桂冠之后,政府便“功成身退”,放任宰客等丛生乱象,最终导致“我不杀丽江,丽江因我而死”的败局。
其实,“丽江之败”并不只属于丽江,兼为很多景区的“通病”。无论是已被摘牌的山海关,还是同样受到严重警告的东方明珠塔、十三陵,抑或是以大虾“闻名”全国的山东青岛,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的问题。大量事实证明,景区的形象、行业的良心,绝不能全盘托付给商家自律。政府监管的“缰绳”一旦“松扣”,商家就会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逐渐变成盲人瞎马,最终不单自己坠落悬崖,而且还会把好端端的秀丽山川带进污浊不堪的“臭水沟”里。
当然,被摘牌、被警告、被曝光也并非绝对意义上的坏事。假如能够“知耻而后勇”,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把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部整改,进而达到转型升级的目的,“危”就有可能再度转换为“机”。而要做到这一点,显然需要政府把眼光放得更远,把监管的功夫用在平时,把当年“创业”的激情和干劲拿来“守业”。只有永远铭记放任自流、粗放发展的“苦头”,才有机会尝到梅开二度的“甜头”。否则,“浴火”就只能代表旧的结束,而非新的开始。
总之,丽江之败,败在监管失之于宽,只有把监管的“曲子”唱圆,才能再度把丽江的美誉唱响。
文/吴点墨
来源:红网
作者:吴点墨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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