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过程中,原告代理人、咸阳秦都区法律工作者王江封被主审法官张某某叫到办公室索要3000元调查费,王江封录了音。尽管钱最终并没有给,但张某某在要求删除录音未果的情况下动手打了王江封。近日,王江封实名举报了该名法官。(11月22日《华商报》)
通过记者调查我们了解到,2014年3月,王江封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审理,主审法官就是张某某。案子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双方都走了保险,各负50%的责任。车损定了2.3万元,原告要求被告赔偿8000元医疗费和1000多元的误工费。开完庭后,张某某找到他说,车损这一块他认定不了,需要3000元调查费用。在张某某两次催要无果后,王江封第三次来到张某某办公室并暗中录了音。结案后,王江封也并未给张某某钱。
表面上看,张某某索要“调查费”未遂,而王江封也没有经济损失,王江封不如睁只眼闭只眼。但实际上,张某某三次索要“调查费”无果,在要求王江封删掉录音遭拒便动手打人,其行为猖狂恶劣令人愤慨。张某某作为一名法官理应自觉守法依法履职,但因给钱才办事的思想在作祟,没有得逞便动手打人,这何尝不是一种权力膨胀滋生出的“匪气”?在某种程度上,法官的腐败行为,不仅会使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更严重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尊崇和信心,其危害性超过了其他腐败行为。
诚然,在任何队伍中都难免出现害群之马,只是有些人是“演技派”,把自己扮演成正人君子,为其败露设置了“防火墙”。然而,之前就有法官打保安的事发生,再到张某某打代理人。或还有没有曝光的呢?假如,还是以这只是个例来解释便不好令人信服。可以想见,这些张嘴就骂人,抬手就打人,品行“极品”的法官,在单位里、在法庭上真的能做到铁面无私,真能做到清廉公正?你信吗?
法治之下,社会各界对法官要求更高,作为法官只有履好职尽好责,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中流砥柱。而对于张某某索要3000元“调查费”一事,公众更为关注的是,其所在单位和监管部门会不会秉公执法,给当事人王江封一个说法?就在11月10日,秦都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秦都法院就在王江封所发的博文下回复称,接到投诉后,已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绝不姑息。究竟结果如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文/陈凤
来源:红网
作者:陈凤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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