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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圈养”并非校园平安符

来源:红网 作者:长安濮存 编辑:夏熊飞 2016-01-17 0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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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某小学规定,课间10分钟,除了喝水和上厕所,学生不可以出教室,午休时学生也不能到操场玩,放学后要马上离校;上海,一年级小学生洋洋总是被老师批评“课间频繁上厕所”,学校规定课间和午休时间不允许学生去操场玩,为了出去“透透气”,孩子唯一的借口就是上厕所;厦门,学校出动小学生干部督导员,对课间“非常规冲跑”的学生进行记名扣分。(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学生在学校里发生安全故事,如果闹到法庭,结果往往都是学校“输官司”,这可能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偏向弱势群体”的司法考量。2013年6月,小学五年级学生朱某吃完午饭上楼时摔掉两颗牙齿,校方被判赔款3126.3元;2014年11月,小学四年级学生李某因与同学课间跳绳磕到下巴,学校被判赔款1397.6元;2015年6月,小学五年级学生杨某早上阳光体育锻炼时间跳山羊受伤,学校被判赔款21739.8元。因为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故事学校被索赔、吃官司的事情常有发生。“课间圈养”看起来是学校的“无奈”之举。
  
  限制学生课间活动和午休活动,有两个好处,既能够挤出时间争分夺秒学习,又能够避免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故事,带给学校麻烦。
  
  教育部提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如此“课间圈养”是明目张胆地违背教育部规定,违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原则。现实中的确也有无理取闹的家长,作为一个在基层教书育人20年的老师,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但“课间圈养”并非学校规避安全风险的最佳办法,因为如果校方监护不到位,在厕所、走廊、操场同样也会发生校园伤害事件,学校一样要承担责任。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多与家长沟通,另外司法要做到尽量公正。
  
  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管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课程,安全知识是学生人生非常宝贵的财富。其中,包括运动上的安全。这需要学校、班主任特别是体育老师常抓常安全教育,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
  
  学校要和家长多沟通交流。学生在学校活动受伤不可避免,就是晚上睡觉都还可能翻滚跌地的时候,人就是走路都有摔倒的时候,家长不能动不动就到学校无理取闹。再说了,孩子原本就是跌跌撞撞中健康成长的呢。很多家长认为“我把子女送到学校,死活都是学校的事情”,要知道,学校是教育学生的地方并非托儿所,安全教育家长也应该跟上。因此,家长要对学校多一些理解,一点点小伤大闹学校既不利于孩子成长,又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法院要秉公执法,绝不能因为家长胡闹就乱判。《上海市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校园伤害事故采取“过错原则”,“意思就是,原告要举证校方是否有过错,校方如果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应该看到之所以出现“课间圈养”这一违背教育常理的现象,正是因为在学生安全官司上学校“屡战屡败”。
  
  学生身体健康非常重要,不仅需要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也需要有充足的运动时间。“课间圈养”是学校在行懒政,违背了教育原则,无助于学生健康成长,当立即叫停。
  
  文/长安濮存

来源:红网

作者:长安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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