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对救护车免收过路费吗?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人家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应该。救护车承担的是紧急救人任务,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应当免费放行。另外免费放行,也能让救护车快速通过,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
李兆清:救护车,担负的是人命关天的紧急任务。有时候,一分一秒都可能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了生命危险,会对患者的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给救护车免费让行,展现的是对患者的人文关怀。
姜文来:救护车承载着生命希望,分秒必争,应该从更高的法律层面立法其免费通行,不要因为过路费耽误病人的救治,这是人道关怀。让救护车免费通行也是重要的民生措施,应大力尽早在全国推进。
甘甜:我认为应该免去救护车的过路费,毕竟救护车承担着人命,讲究分秒必争。当救护车出使紧急任务时,交通拥挤,免去了过路费,或是走特殊通道。都大大节约了时间,将人从危险线拉近一步。毕竟跟人的生命相比,那么小小的过路费又算什么呢。
反方:不应该。还是应该按照规定来,有些地方出台了免费规定,自然可行。有些地方却没有免费规定,要求免费通行,那岂不是在为难基层的收费员吗?而且为了过路费起争执耽误时间,得不偿失,何不遵守规矩,交完钱快速通过呢?
永州村夫:要收,各个行业,坚守自己的责任是应该的,救护车为什么自己没有钱?医院缺钱吗?都这样开后门,法治建设,社会准则都是永远是散的。
赤脚汉:在网路上看过一辆坦克过收费站主动交过路费的照片,救护车为何就不能主动交呢?特权思想就是在种种借口掩护下逐渐形成并根深蒂固。
卢星宇:虽说人命关天,但是在制度面前应该遵守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免收救护车过路费,给其特权,那就要提防个别人利用特权钻法律制度的空子。个人认为,医院和收费站可以达成协议实行收费累积制,即救护车可以不当场交过路费直接放行,经过一段时间后由医院方面一次性交清累计过路费用。这样就可以在不耽误患者救治的情况下解决过路费收费问题。
罗立志:救护车上高速公路,应该同样收费。因为急救车辆,虽然是治病救人,但是这样的特殊服务,是向病人家属收费了的,而且收费比较高,既然是有偿服务,为什么要对它免费呢?
蔡名龙:个人觉得此事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收费,而是在于谁来付费,是医院来付路费,还是病人来承担这一份路费呢?当解决了这个问题,就不会再出现为过路费而耽搁病人“救命”的宝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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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红辣椒评论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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