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的腐败有多疯狂?山西的腐败如何阻碍经济发展?对于这样的提问,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两会上给出了自己的解答,他举了一个具体的贪腐事例,一个副市长的贪腐金额高达6.44亿,超过了该省9个贫困县去年一年的财政收入。9县财政不敌1官贪腐,如此新闻一出,确实惊呆了不少的小伙伴,山西腐败的严重程度,山西腐败对经济的拖累,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这位6.44亿的“巨贪”是怎样炼成的呢?除了贪官欲壑难填之外,恐怕和监管失察有着密切关系。一个个“双面”贪官的落马,给我们留下了两点启示,一则那些在台上讲话“言必称廉洁”的官员,未必就是清官;二则是“绝对的权力必将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不进笼,腐败就是打不死的小强。这两点启示,都在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干部的监管。
回到这则新闻,最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于官员那高达6.44亿的贪腐金额了。6.44亿无疑是个天文数字,那么这么大的贪腐金额,绝对不可能是短期完成的,也不可能是三五几次贪腐就能累计达到的。换句话说,官员6.44亿的贪腐金额是常年累月“辛苦”换来的,是一步一个脚印“实干”出来的。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次的贪腐,都成功地逃过了监管部门的审查。可能,这有贪腐分子狡猾的原因,但是监管乏力却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位贪官落马前官至“副市长”。虽然说“副市长”权力比不上地方“一把手”大,但是就其分管领域而言,他无疑拥有着绝对的权力。假如这位副市长分管的是城建、矿产、交通等领域的话,其实是存在巨大贪腐诱惑的。这个时候一旦监管缺位,官员是很难管住手中任性的权力的。目前的监管体系中,对县乡一级官员的监管是较多的,查处也是更严的,媒体民众的监管也是比较充分的,但是到了市级或者市级以上的官员,这样的监管就弱化了。这一客观现实,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为何贪腐6.44亿的副市长,可以潜伏如此长,作案如此多却没有被发现了。因此,对于权力监管,制度还需要再细密些,尤其是对那些手握重权的大官。
当然,山西贪腐严重,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扭曲的政商关系,比如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监管乏力的事实。令人庆幸的,在王儒林主政山西以来,山西官场迎来了“铁腕治吏”,希望经过这次“刮骨疗伤”之后,山西在干部的监管上会下大功夫,补上监管不力导致的贪腐漏洞。
文/沈道远
来源:红网
作者:沈道远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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