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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举报人,如此公务员留之何用

来源:红网 作者:孙曙峦 编辑:夏熊飞 2016-03-14 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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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晚,一段“西安公务员喝酒辱骂举报者”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名身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服饰的男子大声呵斥着,“你再来告状我就打你,听见没?”“滚出去!滚!你来了几回了,有毛病!就给我们找麻烦!”12日,华商报记者辗转找到了举报人朱先生,据其称,他在一家超市买的食品出现问题,3月8日前往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据朱先生说,11日下午询问处理结果时还想反映另外一件与食品有关的问题,但在按照对方要求填写手续时,翟姓工作人员突然开始对他进行辱骂,当时就用手机录了,而对方身上有明显的酒味。(3月13日《华商报》)
  
  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维护食品安全当然是翟某的份内之事。既然如此,翟某就应当善待所有上门反映问题的群众;毕竟,政府工作人员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有了上门反映问题的群众,工作人员就有了“千里眼”与“顺风耳”,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但让人怎么也没想到的是,面对热心反映问题的朱先生,翟某竟然肆意辱骂。那么,翟某为何要骂人呢?
  
  都说“言为心声”,看一看翟某具体的辱骂内容,或许就能找到一些原因——“就给我们找麻烦”。看来,在翟某的心中,他的工作不是维护食品安全,而是拿着国家的俸禄,享受着大老爷的威风;若有人上门反映问题,不是“找麻烦”又是什么?不是上门讨骂又是什么?
  
  但我们知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不是旧社会的街门,而是政府的一个机构,该机构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此为标准来要求翟某,他的不合格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我国早就规定,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可翟某呢,上班期间一身酒气,并且自己也声称“在外边喝了酒”。公然违反国家规定,翟某显然很不称职。
  
  据了解,事发后,碑林区委、区政府责成碑林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碑林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翟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也许在当地看来,对翟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已经足够了。但在笔者看来,一个毫无服务意识、公然违反国家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应当再留在公务员的队伍。但遗憾的是,《公务员法》中有关“辞职”的规定,哪一条也不适合翟某。这就意味着,有必要提高对公务员的惩罚标准,从而倒逼公务员从心里敬畏群众认真工作。
  
  肆意辱骂举报人,如此工作人员留之何用?!
  
  文/孙曙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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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曙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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