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常态化语境下,一个医院院长的贪腐案件审理应该不会引起多少媒体和舆论关注,无论是从官员级别,还是涉案金额来说都算不上典型。但在庭审过程中的落马贪官的自我狡辩却发人深思。尤其是利用网络热词“坑爹”为自己打掩护更显奇葩。
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子女在背后干出一些“坑爹”的事情来,让当官的父母骑虎难下。但在这一起案件中,与其说是女儿“特立独行收钱坑爹”,不如说是自己借女儿之名“任性”行贪腐之实。2009年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国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甘某贿送的澳元39.29万余元。后来他以女儿买房为由3次索钱。并且公开说,自己女儿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希望帮个忙,搭条路。这些都是赤裸裸的利用女儿之名进行贪腐的事实,何来的女儿“坑爹”?
抛开被女儿“坑爹”这个情况来看,这位院长同样在借自己的职务和权力之便进行贪腐受贿。2009年到2011年期间,张小庄分两次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赵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共80万元。这难道也是说女儿在“坑爹”吗?但这位贪官却也有一套说辞,辩称其中50万元是合作科研课题的经费,30万则直接给了财务。显然这是在以合作科研经费为幌子进行贪腐受贿。自以为将30万交给财务就可以掩盖自己受贿事实,其实这一种极其狡猾的贪腐行为。
在具体明白了这位贪官的贪腐伎俩与手法之后,在回头审视所谓的“女儿坑爹收钱”之说,谎言就不攻自破了。2011年至2013年期间,这位院长通过各种方式,为某公司销售医疗器械提供帮助,期间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国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股东罗某某贿送的澳元20万元。面对审判长当庭质问“你女儿收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张小庄说:“这个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显然这是在借“女儿坑爹”之说为自己贪腐进行狡辩。
不过话又说回来,法庭肯定要听取各方的意见,但也不可能听凭你自说自唱,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判决,依法判决。只不过从贪官的狡辩言辞和相关心态来看,总有一些官员以为可以搞一些障眼法,拉一些幌子来掩盖自己的贪腐行为,其实这都是自欺欺人的把戏。
文/张闲语
来源:红网
作者:张闲语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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