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栓无水的问题不光在包头独有,此类现象在全国看也有一定的普遍性。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想为此事中的物业开脱责任,而是说小区消防栓无水问题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平时不烧香,事来抱佛脚,可谓是对小区消防栓无水问题的最好注脚。因为一个普遍现象是,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保问题平时很少有人过问。虽然说小区的消防设施一般是由物业单位及辖区派出所管辖,但事实上这两个单位很少履行管理义务。只有当火灾发生了,小区的消防设施不能发挥作用时,才想到管理者的责任。
即使追究责任,要么不了了之,要么是惩罚的板子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因为没有来真的,动实的,所以也起不到震慑作用,问题依然如故。这就是典型的“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生活中还有一种现象是,小区的消防通道常被堵塞,但很少看到有人主动管理。或者是消防设施已经损坏却没有人来维修。物业公司更换频繁不能成为其放弃维保的理由,物业公司以及管理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才是造成小区消防栓无水的罪魁祸首。所以,对于王女士与物业公司打官司维护权益的举动,我们应该大力点赞。同时,相关的职能部门还应该启动追责机制,对并失职渎职者进行严惩,才能确保小区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避免消防栓无水的问题再出现。消防安全大于天,对于此类隐患必须消除在平时,切莫等起火了才开始重视。
文/郭双年
来源:红网
作者:郭双年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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