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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对“天价回马枪”说不

来源:红网 作者:江武 编辑:夏熊飞 2016-05-01 0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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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小长假已至,商家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在三天假期里大赚一把。然而,各地连续发生的“天价事件”余温尚在,提醒相关监管部门,群众过节放假,监管职能不能休息,谨防“天价回马枪”祸害消费者。(4月30日新华网)
  
  近段时间以来,各种“天价”是满天飞,青岛的天价虾和哈尔滨的天价鱼还未完全淡出大众的记忆,上海又出现了“48元一口的天价茶”,接着桂林又出现了单价1500元/斤的“天价鱼”。在假期开始之际,各地要防止出现“天价回马枪”祸害消费者,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对“天价回马枪”说不。
  
  对“天价回马枪”说不,首先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制度的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中,最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就是检查监督的敷衍了事。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为什么在检查监督过程中不能发现,不能要求商家及时整改,及时规范经营,这是让人遗憾的。“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整治“天价”问题。面对屡禁不绝的天价食品事件,相关部门就应该加强对经营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给他们的经营套上紧箍咒,让他们依法依规地经营很有必要。
  
  对“天价回马枪”说不,其次是必须建立严格执法的制度,依法打击不良商家。市场经济时代,商家确实是有经营自主定价权,但监管部门并不能将定价权一放了之。相反,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其“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同时还列举了经营者不得采取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情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从曝光的几起天价事件来看,商家都是打着法律的幌子,干着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的勾当,相关部门依法给以严厉的打击,让他们得不偿失,付出沉重代价,这对打击违法犯罪,教育其他商家,作用不容小视。
  
  对“天价回马枪”说不,要切实建立起对受害消费者的保护制度。从已经发生的一系列天价食品事件中不难发现,不良商家往往将外来游客视为目标,或许在他们看来,外来游客对当地环境不甚熟悉,容易陷入状告无门的境地,且其行程安排较为紧张,不能耗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与自己纠缠。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对受害消费者的保护制度的建立,比如实行先赔偿,再处罚的制度,这对震慑不良商家,也是有效果的。
  
  天价事件伤害的不仅是普通游客和商家,而且影响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影响一个地方整个行业的声誉,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对“天价回马枪”说不,是很有必要的。
  
  文/江武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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