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是大众旅游时代,尽管《旅游法》已经实施,但旅游市场的秩序依然不尽如人意,旅游乱象依然层出不穷。在这种现实语境下,国家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对导游和游客来说无疑都是利好消息。
导游是一项风光的职业,有时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近年来,由于“购物团”“买团”等现象猖獗,导游和游客因不购物而产生的冲突时有发生,导游往往被推上风口浪尖,有人说他们见钱眼开、欺诈游客。这些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对大多数导游来说并不公平。一者,现在的导游没有单独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出现,议价能力低,夹在旅行社和景区、购物店之间左右为难;二者,真正能“买团”的导游只占一部分,他们需要和旅行社有很好的关系,才能拉到有利可图的好活儿,其中很多导游也是因为平常的固定收入得不到保障才迫不得已要求游客购物。实行导游自由执业,导游有更多的话语权,除了在旅行社带团外,也能通过相应机构为游客提供单项服务;同时,导游的职业尊严、荣誉感和成就感会明显增强,因而会更加主动自觉地做好服务,真正把游客当上帝。
对于游客而言,实行导游自由执业,好处显而易见,既可以自主选择喜欢的导游和放心的服务,也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出游行程,特别重要的是不再担心被骗被整被忽悠,能够一直保持旅游的好心情。当今社会,人们工作、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压力很多很大,旅游的目的,既是游山玩水看风景,更是放松心情、舒缓压力。
实行导游自由执业,监管必不可少、必须加强。虽然导游与游客实现了双向选择,但不可能说就不出问题,牙齿和舌头关系再好也有牙齿咬着舌头的时候。当导游与游客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要有说理讲理的地方,要有第三方为他们主持公道、冰释前嫌。
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属于新鲜事物,试点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但是,导游自由执业方兴未艾,显然更加适应未来散客化旅游的行业大趋势,也能够让导游和游客实现双赢。
文/毛开云
来源:红网
作者:毛开云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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