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件名为“老公”,偏偏送快递的是一名女性,这叫女快递员如何开口?各式各样的奇葩收件名,看似很稀奇很好玩,其实是对快递员的不尊重。快递员遇到这类事情,除了会很尴尬外,还容易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况,无形中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类似“老公”这样的收件名,击中了有关快递的法律法规的短板,这个法律的空白急需补上。
去年底,国家邮政局审议通过《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范》中明确提出,寄包裹除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快递单也须实名,且需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然而,《规范》中仅仅指出寄件人必须“实名制”,但对于收件人并没有明确规定。武汉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收件人“实名制”仍属于空白。
寄件人必须“实名制”,收件人也应该“实名制”。实行收件人“实名制”,好处显而易见:一者,减少和杜绝收件难;二者,减少快递员的麻烦和工作量;三者,出现纠纷便于投诉和维权;四者,有利于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没有要求收件人实行“实名制”,应该说是一个缺陷。当这个缺陷没有给人造成不利或不便时,不容易被人发现。而在发现这个缺陷后,就应该及时弥补。所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就是这个道理。
收件人不实行“实名制”,只要收件人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清楚明白,好像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从制定和执行法律的角度讲,法律必须不断修改、完善直至达到完美。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法律有空子,总会有人钻的。
我国是法治社会,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既然《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中存在“不规范”,就必须将“不规范”变成“规范”,就必须将短板补上。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规范人们行为、最终实现“全民守法”目标的需要。
文/毛开云
来源:红网
作者:毛开云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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