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电动车安全有序行驶,近期,三亚交警对电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持续整治。8月10日下午,三亚交警采取新的办法——便衣蹲点采用执法记录仪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前往闯红灯行为人家中,对闯红灯者全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8月17日澎湃新闻网)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是城市交通的一大顽疾,它不仅人为制造、加剧拥堵,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据统计,2013年沈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452人,其中37%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是由行人闯红灯造成的。“闯红灯”之害,可见一斑。相关部门确实有必要从严管理,有效遏制行人闯红灯、乱占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安全状况。
然而,三亚交警推行的“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政策,却是在闯法律红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可见,无论是口头警告、还是行政罚款,其处罚对象都是闯红灯者,而不应该连带处罚家属。显然,三亚交警让家属“陪学交规”的做法,是在闯法律红灯的连坐式执法。
此外,“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还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在行人闯红灯后,交警不仅要求“全家学交规”,而且还会在其住宅附近布置交通事故案例展板。交警部门的初心,无疑是教育公众遵守交通规则。但这也无形中将闯红灯者公之于众,让闯红灯者时刻背负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污点。比如,“很多被处罚的当事人表示以后遵守交通法规,不再做让邻居和单位同事瞧不起的闯红灯违法行为。”闯红灯者回头,并不是真的知错,而是怕“邻居瞧不起”。
可能有人会说,“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是为了剔除不安全因素,让公众的出行更安全、更通畅。因此牺牲家属的部分权益,也应该被理解。显然这是在狡辩。试问,我们为治愈闯红灯,而给闯红灯者制造更大的心理阴影,这合适么?更何况,执法权不受节制后患无穷。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的出行方式日益多样化、便捷化,这是时代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交通文明却相对滞后。机动车抢黄灯、遮挡号牌,行人闯红灯、乱占机动车道等交通顽疾,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确实有必要重典治疴,但出重典不代表以暴制暴,搞连坐式执法,更不代表制造无效条文、闯法律的红灯。否则,就可能是以关爱的名义,给闯红灯者制造无端的伤害。
闯红灯是交通文明缺失的外在体现,而培育交通文明不仅要靠重典治疴,更需和风细雨地引导。
文/薛家明
来源:红网
作者:薛家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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