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版的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炉,该省明确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并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7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数省份都有针对录取制度的相关改革措施,此外,多省份都明确将学生综合素质列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因素。(8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招录取参考,目的是打破目前高招中存在的“唯分数论”倾向,打破一考定终身的现状,使录取工作更加公平更加客观,更加符合国家对人才的需要。但是,什么是综合素质?哪些内容可以纳入综合素质?如何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有没有客观标准?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过程的科学、规范、透明和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提高公信力?谁来监督和审核作为评价依据的学生活动表现及其数据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
还有,作为综合素质不可或缺的学生思想品德,应当如何评价?能不能分值化?如何分值化?品德分值化科学吗?品德分能准确反映学生的思想品德等级或水平吗?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又该如何评价?对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怎么评价?在获取相关数据资料、测试评价过程中如何防止弄虚作假?
更为重要的是,综合素质评价会不会为权势家长腐蚀拉拢学校领导、班主任,为自己子女谋取某种利益,求得特殊关照,大开方便之门?这也许是学生、家长和社会最关心最担心的。
为了防止权势家长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为自己子女开后门,谋私利,笔者建议所有学校都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并相应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采取异地异校交叉评价和双盲评价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受评学校只提供学生相关数据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不参与本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测评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招录取重要参考依据,是一项全新工作,需要各地探索实践,总结积累经验,在此过渡期间,教育部应有一个导向性的参考意见供各地各校参照执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也要加强研究和指导,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最后,综合素质评价事关学生的升学、就业等切身利益,不应是一个被动接受评价的过程,也应有学生的话语权、意见权。不仅要有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评价(包括领导评、班主任评、任课教师评等),而且要有来自学生的评价(包括班团干部评、学生互评等)。
总之,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招录取重要参考,是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今后高校招录工作的重要思路。必须加强研究、探索、实践,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真正做到客观公平公正,莫让综合素质测评为权势家长开后门,防止出现新的腐败行为。
文/刘运喜
来源:红网
作者:刘运喜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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