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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赡养费”是对子女最好的提醒

来源:红网 作者:赵霞 编辑:夏熊飞 2016-09-04 0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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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彝良县小河村九旬老翁赵某膝下有5名子女,均外出,不尽赡养义务,赵某遂将子女告上法庭,索要1元钱赡养费。彝良法院2日透露,该院通过努力调解了这起案件:赵老与儿子共同居住,其余四个女儿每年支付1元赡养费,须亲自上门给付。生病了轮流护理。(9月3日《北京晨报》)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上世纪九十年代这首老歌,唱出了无数老人的心声,也反映出了中国养老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速度日益加快,因此如何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环境,营造良好的养老氛围,让老人安享幸福晚年,是摆在子女、政府和社会面前的重要问题。

  据调查显示,大多数老人愿意居家养老,然而事实证明,这仅仅是一些老人的幻想,甚至逼得一些老人不得已把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用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鞭醒”子女行孝。其实,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 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是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

  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为何会屡屡出现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有些子女无奈地回答,“工作忙,实在没有时间”“在外打工,经济收入少,没有能力照顾老人”。当然,不乏有些子女是不愿意照顾和赡养老人。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对老人赡养不到位,不仅直接影响了老人晚年的健康生活,影响子女和老人的亲情关系,还导致“老人生病、孤独致死”的悲剧时有发生。最后,留给子女的只有“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悔恨。

  当然,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物质供养,还包括精神层面的慰藉,诸如多回家陪陪老人,多给老人打打电话等。从目前来看,子女对老人照顾不到位,主要体现精神赡养缺失方面,孤独、寂寞,空虚、失落等负面情绪慢慢地将老人“侵蚀”。云南省彝良县小河村九旬老翁赵某,将子女告上法庭,仅要“1元钱赡养费”,但要求子女“亲自上门给付”,这充分显示了老人真正在乎的并不是子女丰厚的物质补偿,而是精神上的陪伴。

  在当今社会“父母在,不远游”,或许已经不现实了,但是孝心、孝行不能变。行孝要及时,子女莫要吝啬你的金钱、时间和关爱,要常回家看看,让老人享受“儿女孝顺、含饴弄孙”的银发生活。

  文/赵霞

来源:红网

作者:赵霞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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