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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考试作弊须从中小学生抓起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2016-09-29 0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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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部令,公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宣布废止2009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9月28日人民网)

  一直以来,各类考试作为检验学习效果和甄别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受到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随着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考试作弊问题愈加突出。舞弊之风俨然成为了社会怪胎,在各类考试中悄然滋长。

  治理考试作弊,我们国家确实是已经用尽了“洪荒之力”,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考试作弊也在其中,学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如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如果是公务员考试,其本人也可能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然而就是在如此大力度的从严惩治作弊的氛围下,各种考试作弊的事件还是时有所闻,从而让各类考试的严肃性大打折扣。

  考试舞弊,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践踏。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必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要彻底治理考试作弊,就必须从中小学抓起。一方面要通过耐心细致地教育,告诉广大中小学生,作弊是有失诚信的做法,必须坚决摒弃。

  另一方面也应该通过制度建设,特别是通过建立完善中小学生在校诚信制度和信用体系,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可以在中小学生入学的第一天就明确告诉他们,谁如果在考试中作弊,其行为就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会对其在校的评优评先,乃至今后的求职都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倒逼每一个人从小就远离作弊。

  一个人的习惯,往往是青少年时期就养成了的。如果一个人从小就受到“作弊可耻”的教育,从小就树立“作弊可耻”的观念,那么长大成人后,面对各种各样的考试,他们也可能就会从严要求自己,自觉地老老实实地参加考试。

  反过来,如果一个人在中小学就养成了作弊的习惯,习惯了投机取巧,那么他长大成人后,同样可能会对考试作弊念念不忘。即使查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他也可能会怀着侥幸之心,铤而走险,将作弊进行到底。因此把治理考试作弊的关口前移到中小学,从中小学生抓起,是大有益处的。

  文/江文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夏熊飞 实习编辑 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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