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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禁酒令”须从转变观念入手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夏熊飞 2016-09-30 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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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如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须报本级纪检机关审核批准。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

  中国有着历史悠久而且深厚浓郁的酒文化,尤其是在公务接待上,恐怕自古至今都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酒”字。接待上级领导要喝,因为不喝不显尊重;接待平级兄弟也要喝,因为中国人历来讲究四海皆兄弟,多一个朋友就能为自己多开辟出一条道路;当然,见了下级就更得喝了,因为不喝酒怎能显现出自己高高在上的领导地位,又怎能在“理解”并且“关心”下属的过程当中体会到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

  而正因为许多打着公务接待名头的酒局充满了种种非功即利的色彩,不仅白白浪费掉了大笔的财政收入,甚至严重败坏了党风党纪和政府形象,所以国家及各地方党委、政府才三令五申地对公务接待的规格、档次进行了明文限制,部分地区甚至将公务接待喝酒列为了严禁触碰的高压“红线”。

  不过,中国毕竟有着十分浓郁的官场酒文化,尤其是早已经形成了无酒不成席的“旧俗”和“习惯”,所以,想要单凭几纸文件便想彻底刹住吃喝歪风,恐也绝非易事。中央“八项规定”以来依然屡见不鲜的那些“顶风犯案”的党员领导干部便是最为有力的佐证。

  所以,在笔者看来,各地的“禁酒令”虽然看似严厉无比,但能否真正落在实处,除必须得依靠各级监督执纪部门,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通力合作与严防死守,并且毫不客气地对违规违纪者进行严厉打击以外,关键还得从转变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入手。

  习惯成自然。只有让公务接待禁酒成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过程中的一条行为准则,成为一条不可逾越也不敢逾越的铁令与红线,并且在其思想及内心深处打下深深的烙印,才能一步一步地最终养成良好的行为准则与习惯。也唯有让这种良好的公务接待习惯植根于每个人的心底,才能够在其后的各种公务接待中,让禁酒变得十分自然而不显尴尬。

  因此,笔者以为,唯有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们,逐步转变了自己在公务接待或者被接待中的思想观念,不再把喝酒当作是一种尊重与爱戴他人或者被尊重的传统礼仪,并且将那些早已朽腐不堪的“面子”心理彻底抛于脑后,公务接待禁酒才能够真正成为一种始于自然的良好习惯。

  文/乔木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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