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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前腐后继”根在权力任性

来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编辑:林旻煜 2016-12-09 0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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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广东省纪委对外通报,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梁毅民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梁毅民是茂名市落马的第三个市委书记,在梁毅民之前,已有周镇国、罗荫国相继落马并已经被判刑,可说是“前腐后继”。(12月7日新华网)

  按理说,“前车之覆”是“后车之鉴”,可仍有很多领导干部视千年古训为儿戏,不仅没有“人病我防”,从中汲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相互交叉感染,像接力比赛般地站到了被告席上。“一把手”如此“前腐后继”,茂名官场不是首例。仅近年披露的就有山西太原“三任市委书记,连续三任市公安局长出问题”,云南昆明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仇和、张田欣、高劲松相继落马,令人嘘唏不已。

  多地“一把手”们“前腐后继”,主观上与落马官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和善于伪装有关。细心的人们注意到,一些“后继”者在“前腐”伏法之后,学到的不是“人病我防”“防微杜渐”,而是充分汲取“前腐”的“经验教训”,贪腐手段更加隐憋、狡猾。而客观上,选拔任用干部机制上的一些缺陷,在无形中助长了这些腐败分子的“胆识”,制造了“前腐后继”滋生的土壤。

  近年来,为防范“权力任性”,我们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作了很多“设计”,出台了不少红头文件和规章制度,但却没有完全落地生根。不少“一把手”依然是财务上的“一支笔”,用人上的“一人定”,事务上的“一霸主”,监督上的“一空文”。这样的“大气候”,给“一把手”相继“沦陷”提供了温床和机会。更重要的是,一些“一把手”落马之后,却鲜见有“伯乐”受到倒查追责。

  “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美国学者阿密泰一语中的,给我们开出了反腐妙方。这好比一个池塘里,一两条鱼死了,是鱼有问题;如果一片鱼、一群鱼都死了,那绝对是水出了问题。因而,在以“前车之鉴”警示后来者的同时,更应着力铲除滋生“一把手“贪腐的污染土壤,扎紧制度藩篱,让各项直指“一把手”腐败的预防制度刚性、可行而管用。

  让人欣喜的是,我们正在修复各种制度短板。中央在第二轮巡视中,就把紧盯“一把手”当作重点,“下沉一级”找问题,且捷报频传,一些“伯乐”也受到连带追责。近日,中组部又修订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目的就是为了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守则》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利器。

  遏止官员“前腐后继”,我们已不缺制度和法律,缺的是动真来硬的执行力。当务之急,除了见一个、查一个之外,更要反思、封堵制度上的漏洞,从源头上根除“病灶”,净化“一把手”的权力生态,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如此,“前腐后继”才会少之又少。

  文/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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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福生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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