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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疑案”找警察折射师生信任危机

来源:红网 作者:卜新国 编辑:王俞 2017-05-06 00: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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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江苏泰州城西一所学校老师批改卷子时发现学生小慧(化名)的语文卷子阅读理解答案,跟标准答案雷同,便认定小慧作弊。小慧找老师沟通无果后越想越委屈,便报警求助,希望民警能为自己“平冤”。(5月5日《扬子晚报》)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要受到处罚,如果为作弊者提供帮助还将构成犯罪。但是,在学校组织的日常模拟考试中,因为作弊而惊动警察的案例实属罕见。学校自身其实完全可以解决的事情却非要求助警方,看似荒诞,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师生之间的信任感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每一个学生总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学生的潜力有时候也是不可低估的,所以在试卷中出现一些“出乎意料”的情况完全可以理解。而且,教学最主要的目的,不就是让学生掌握相应的知识与能力吗?难道学生都答不出来或都跟正确答案相距甚远,这才是正常现象?

  当学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相似,教师即使心生疑虑,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妄下定论,直接给学生扣上“作弊”的帽子。实际上,要验证该生是否作弊也非难事:一是可以找相应的监考老师求证,如考场内有监控,可调取当时的视频记录;二是可以在评讲试卷时,请这位学生讲述他的解题思路,或在相关的教学中适当地对这名学生进行提问。而只要事实真相没有调查清楚,教师就不能做出有损学生尊严的事情。毕竟,有些伤害对学生造成的影响往往是终生的,甚至是不可挽回的。

  事实上,经过一番调查,小慧是清白的。原以为特别用心的一次考试,结果不仅没有得到表扬,反而被当成作弊“嫌犯”,小慧内心的崩溃可想而知。将心比心,换作是自己,谁也很难面对老师和同学异样的眼光,很难在短时间内释怀。

  不信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不信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特质,这样的教师不仅是失败的,更是不称职不合格的。而其他的一些教育难题,也多是由这种不信任所导致的:因为不信任,就要对学生严防死守,不给学生一点自由的时间和空间,反而造成了学生的逆反心理;因为不信任,“熊孩子”就不会变成好孩子,永远也得不到老师的欣赏与认可,造成了一些学生“破罐子破摔”;因为不信任,教师总是用自以为是的经验和想象代替真相,不给事实说话的机会,造成了很多的矛盾甚至冲突。

  信任不是绝对的,也不是毫无原则的;科学合理的信任应基于爱,基于师生之间的坦诚沟通,基于对每个学生负责的使命。当师生之间出现信任危机,教师的这记“不信任”票在无形中,既把学生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也把教育推向了逆行的轨道,实非明智之举。

  文/卜新国

来源:红网

作者:卜新国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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