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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骂警察”让代表声誉抹黑

来源:红网 作者:任禾仁 编辑:张兴诚 2018-05-14 2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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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14时许,平度市店子镇三城路沿线某砖厂对面土渣车旁,一男子与执勤交警发生冲突。其间,其多次不顾旁人劝阻,追打其中一名执勤人员,并多次用手攻击数名执勤人员头、颈等部位。平度市公安局证实,打人男子姜某新,系平度市人大代表、店子镇马家村支部书记,当时其身上有明显酒气,被盘查的土渣车属其经营的砖厂所有。(5月12日中国网)

  近年来,人大代表成为众矢之的,已经不是第一次。“收受贿赂”的是人大代表,“吸食毒品”的也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自人民,代表的是人民的意志,其中也赋予了人民对他们的信任。最基本的,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法律。

  但是,这位人大代表酒后驾驶土渣车,不仅对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而且,当被盘查之后,还对协警大打出手,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这背后,到底是特权意识使然,还是酒后本能,我们不得而知。但事实很清楚,身份也已经查明,处罚决定也已经作出。只是人大代表声誉再次因为这位涉事代表而被抹黑。笔者不禁要问,人大代表酒后打骂警察怎配代表人民,又如何能够妥当正确地行使自身的职责呢?

  现如今,人大代表多数是官员和商人,部分甚至自认为有了人大代表的光环,便可以特立独行起来。但是退去这些光环,人大代表这一身份本身与普通公民并无太大差别。其特殊之处只是因为他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有义务替人民发声,因而有了两个特殊的权利,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然而这绝非让你横行霸道的特权,只是为了更好地保证代表能够及时为民发表意见建议,而非为所欲为。对于人大代表,反而应该更加注意自身的言行,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去倾听百姓的呼声,发现民生问题,真正提出一些有效的建议,而不是有恃无恐地用莫须有的权力进行撒野。

  尽管人大代表酒驾打人实际上“代表”了个别“有疾”的人大代表,但不得不说,这也暴露了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日常管理的疏漏。笔者认为,这类代表要么就是心存侥幸,要么就是被权力冲昏头,不清楚自己身上的义务和责任,才导致人大代表为所欲为。甚至有人在触犯党纪国法后还高声叫嚣,“我是人大代表”,妄图以权压法,获得特殊的偏袒。

  对于这样的问题,不能等闲视之。一方面,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管,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从严问责,以儆效尤。此外,还必须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让人大代表接受更为广泛的监督,让权利与义务紧紧相连,让“民赋之权”成为人大代表的“紧箍咒”而不是“挡箭牌”。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人大代表行为越轨的问题,扭转人大代表的集体形象,巩固人大代表的声誉。也才能让人大代表真正发挥引领良好风气、带头树立正气的模范作用,从而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名义。

  文/任禾仁

来源:红网

作者:任禾仁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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