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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出庭应诉理应是法治社会的常态

来源:红网 作者:程汉鹏 编辑:田德政 2018-05-25 22: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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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告官”的被告席上,“不见官或难见官”的尴尬现象正在改变。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和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2017年度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2017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行政诉讼(一审)1915件次,比2016年的1251件提高53.08%,广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涵盖国土、住建、人社、地税、工商等多个行政执法主要领域。(5月25日《南国早报》)

  广西全面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昔日“民告官”时不见官,如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常态。特别是,在制度约束监督下,不仅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过去的被动出庭,逐渐转变为自觉出庭,且过去“副职”出庭占绝大多数的情形,也正转变为“一把手”主动出庭应诉,这说明广西行政机关尊重“民告官”和官员应当出庭的意识越来越强。

  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的“民告官”案件中,不少行政机关的领导不愿意出庭应诉,“告官不见官”现象还较普遍。原因在于,在传统观念中,被人状告被认为“不光彩”“没面子”,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整个行政机关形象,担心若败诉将影响整个机关形象。由此,导致一些行政机关“选择性出庭”“出庭走过场”等问题较为突出。

  然而,行政诉讼是法治国家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要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行政诉讼制度事关行政权的依法正当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因此,对于一些地方仍存在的“告官不见官”,各地在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中,要跟进把“告官不见官”现象纳入问责体系。这一点,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中已明确要求“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

  欣然的是,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打消他们的顾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依据,一方面取消了如败诉率考核等不合理考核方式;另一方面,率先将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绩效考核挂钩。没有按要求出庭应诉的,年终考评将被扣分,不得被评为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广西出台相关意见,通过制度设计,让行政负责人出庭成法定职责,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有了制度保障,值得推崇。要认识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但可以树立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还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为民众提供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可以直接对话、质疑、辩解。这不仅能有效地消除老百姓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化解矛盾,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

  总之,官员出庭应诉理应是法治社会的常态。当然,只有完善制度设计,以及真正激活行政应诉问责制,倒逼行政首长依法出庭应诉,倒逼出法治政府的新气象,官员出庭应诉才不会一再成为媒体上的新闻。

  文/程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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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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