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把借代某的钱赶快还了,你们快一点把我从那个黑名单上撤下来吧,要不耽误我女儿出国考学。”7月2日,驻马店驿城区一被执行人刘某焦急地说。(7月8日 澎湃新闻网)
“坑爹”时时有,“坑娃”却不多见,虎毒不食子乃自然定律,但因自身的过失给子女添堵,此种“擦边球”事件却发生了。
“黑名单”公布,一方面将老赖们曝晒于阳光之下,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处罚老赖方式的更新换代。比如乘坐飞机、住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9类行为,将受到相应限制。
女人最怕是泼妇,男人最怕是无赖。怒发冲冠的鲁提辖还能大喝一声“腌臜泼皮”,提起沙包大的拳头,让“泼皮”的眼中盛放出五颜六色,鼻内绽放开酸甜苦辣。但在现今的法制社会,对于老赖们,劝诫无用、拘留过重,真是束手无策、鞭长莫及。若真要追责,对方来个资产转移,摊摊手表示身无分文。无计可施之下的过激反应——用“绑架”其子女的行为来威胁——是否可行,仍值得商榷。
诚然,每一次言行不一、每一次言而无信,都将成为和谐社会这锅“好粥”中的“老鼠屎”,渐渐演变为随时可能引燃的导火索。对于老赖的天罗地网,试图将其“清理出局”,这份初衷与决心我们可以理解。一个人可能无视自己的名声信誉,但是涉及到子女的学业前途,怎么也会三思而后行。就如刘某得知自己女儿出国受限,立马去法院交款,前后态度截然不同。比起限制乘车、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限学确实抓住了老赖们的“七寸”,这一暴击可谓一击致命。我们可以理解这无奈之下的暴击,也必须认同暴击疗效的可观,但是,力求公平所设下的“防火墙”到底公不公平呢?
我们是社会人,但更是独立的个体;我们依附于父母,但更超脱于这层依附关系。本就有法不责众之说,难道过错真的可以变相转移?老赖固是“老赖”,难道可以推测出老赖的子女也是老赖?换个“马甲”,确实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了,但这一结局确实也逃不过殃及池鱼的嫌疑。
我们可以说高价出国能证明其不缺钱,但是其中种种经过和影响的结果又岂能三言两语言明。一把法制之锤落定,留学所做的所有努力化成泡影,那个全程未出场的“主角”也将面临无学可上。助推社会主义诚信体制的完善,还是用强硬手段填补藩篱的漏洞,界限似乎越来越模糊。惩治的“靶心”偏了,也就衍生了矛盾,公平的天平再难维持其平衡。
笔者很喜欢的一段话, “改革要提升制度化能力,也就是化解法外行为,把对他人与社会无甚损害的法外活动,尽可能地纳入法内框架。否则,越来越多的人另起炉灶,‘不和你玩了’,那才叫最大的制度失败。”法外行为形形色色、千变万化,同一制度条令衍生的背景故事何其多也!老赖,赖则赖矣,但是否也需依具体情况而定?法,是超乎情的存在,但却由情而起,实应量力而行、夺情而定。
究其根本,还是因隐匿的“泼皮”太多了,而且一副雄赳赳气昂昂“我就是王法”的样子,法院的判定也是无奈之举。我们乐于见到《意见》《办法》《备忘录》等相关制度的层出不穷来维护社会公平,也期待它们失去原有的颜色。当“人无信不立”的警钟长鸣,当诚信变成人心永不凋零之花,待到那时,法院也就不用再提起那把沉重的审判之锤,无奈地敲响那回荡于社会久久无法消散的锤音……
文/王凯磊
来源:红网
作者:王凯磊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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