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带薪高温假”具有示范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周志宏 编辑:王俞 2018-07-23 22:13:59
时刻新闻
—分享—

  前天,在杭州市余杭区一企业上班的小倪在朋友圈晒出一条《关于公司高温放假的通知》:由于最近持续高温,公司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决定7月30日至8月3日给全体员工放5天带薪年假,祝大家假期愉快!消息一出,全厂1000多名员工欢呼雀跃。大家查了查日历还发现,公司领导这么操作一定是故意的,因为7月30日刚好是周一,也就是说大伙可以连放7天高温假,相当于白捡了一次年休假。(7月20日《钱江晚报》)

  炎炎夏日,酷暑难当。然而,若干普通劳动者顶烈日、冒高温,坚持奋战在生产一线,他们的精神令人敬佩,更值得颂扬;他们的生活无疑需要多一些理解和关心,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也需要尽可能地帮助解决,这才是企业人性化的管理,才是企业对一线员工的关心和爱护。

  最近有媒体披露的宝鸡高新园林“‘三伏天’环卫工人穿着厚工装”劳动,不止寒了多少人的心,刺痛了多少人的神经。眼前这家企业给全体员工放“带薪高温假”,员工想不高兴都难。不一样的企业领导呈现出不一样的工作作风、管理理念以及对一线员工权益的态度。

  现实生活中,“带薪高温假”极为少见。君不见,有些企业,“又要马儿好,又想马儿不吃草”。平时,连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员工都难以享受得到,有的员工因病因事请假都难,就别想什么“高温假”什么的,即便节日加班 ,也很难拿全应得的加班工资,就更别奢想“带薪”休假了。一些企业只想着员工为企业创造财富,总是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国家现行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统统被他们搁置脑后。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从这个意义上讲,“给全体员工放5天带薪年假”具有示范意义。发展企业,首先要遵纪守法;关心和爱护员工,就是关心企业发展,就是关心我们自己。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难、帮员工之所需,才能密切与员工的感情,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能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也是企业得以发展壮大的要素所在。

  文/周志宏

来源:红网

作者:周志宏

编辑:王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8/07/23/468731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