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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同意河道埋垃圾”不是好现象

来源:红网 作者:史俊逸 编辑:王俞 2018-08-23 0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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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河、渭河交汇形成“泾渭分明”,是陕西西安市知名景点之一,但前段时间暴雨过后,河床上裸露大量白色垃圾与河堤的美景极不相称。面对这些垃圾,该段“河长”称河床太软,大型车无法进入清运,竟让直接就地掩埋。(8月20日澎湃新闻网)

  清理河流内白色垃圾,保持河域清洁干净,本应是每名“河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把垃圾直接就地掩埋到河道底下的做法,却有待商榷。

  诚然,由于河床较软,大型清洁车辆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给垃圾清运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客观环境的制约并不构成将垃圾埋进河道的必然条件。

  一方面,河内垃圾大多不可降解,深埋河道内只会对河域造成更大污染,即便只是短时间填埋,污染也不可避免。况且,由于河水的流动,很多垃圾可能根本掩埋不住,将垃圾埋进河道等同于做了“无用功”。另一方面,垃圾填埋河道需要经费支出,等水位下降再次清运,就需在同一事情上二次支出,对于村级集体资产而言,也是一种浪费。

  事实上,要解决河内垃圾确有不易,但并不代表除了大型清洁车辆对此就束手无策,在很多景点不就有人工打捞的实例么?尽管工作量可能会比较大,却不失为一种常态化治理模式。

  把垃圾埋进河道,短时间内可实现视线内垃圾的减少,实质却是治标不治本的“笨办法”。不过更需值得警示的是,这种办法出于村干部授意。众所周知,各地方都实行了“河长制”,初衷就是通过包片包段,增强干部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方式,维护好管辖范围内河流的干净清洁。选用填埋的方式解决河内垃圾,不难看出几分“功利性”作祟,干部同意这种处置方式可不是一种好现象。

  基层工作随时可能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的是干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行之有效的处置方式,将问题解决地又快又好。将垃圾埋进河道却只见快,不见得有多好。干部认可这种办法,折射出当前个别基层干部仍把“面上解决”作为工作标准,思想上还存有一定的“惰性”,缺乏对工作的创新和大胆思考,缺少对利与弊的综合衡量,只顾眼前、不管长远。

  尽管该干部表示,“自己是刚刚当上村主任,以前就没有处置过这方面的事情。而且,渭河和泾河遭遇洪水,这也是好多年都没有遇到的。”但这绝不是将垃圾埋进河道的理由。突发情况面前更显担当、更见真能力。自己不会就应主动问计于民,而不是蛮干、想当然干,这样只会令人质疑、让人笑话。

  干部同意垃圾埋进河道虽然不是什么原则性错误,但却需要引起广大干部的高度重视,做出的任何决定,不妨多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或许有更好的办法值得尝试。

  文/史俊逸

来源:红网

作者:史俊逸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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