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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道德之上,法律之下”的逾矩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杨璐 编辑:易木 2018-08-28 17: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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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轰轰烈烈的“高铁霸车男”的事件姑且以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的惩罚告一段落——而网民的愤怒却不是那么容易被止息的。现在的孙某,不单被扒出论文抄袭,租房诈骗,甚至还被建立了百度百科词条——另附他高清无码照片。如此人肉爆料,严重影响了他本人的生活——这是他在自己的道歉视频中提及的。由此也引发了一波关于“人肉搜索”有关律例的讨论。

  但这种令人愤怒又憋屈的缺德事情,总是无独有偶。

  前些日子长沙一家购物广场就发生了唆使孩子进入抓娃娃机内偷取娃娃的事情,被发现后唆使者甚至怒怼路人“关你什么事儿”。被偷盗的机器内共丢失了六只娃娃,总共价值约480元,而这个金额已达到了盗窃的标准。警方对此已经介入调查,除此之外尚无其他消息。

  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一些这样的人或事,他们明显地违背了道德准则与规范,但却没有办法以相应的法律法规惩戒。

  但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

  高铁霸车男被处以一定期限内限制购票乘车的惩罚,而先前阻拦高铁发车的教师不仅被处以2000元罚款,更被停职一段时间进行调查。钻道德法律空子的人自古以来都有,在古代法律尚不健全的时候,或许只能靠道德自律,但而今,对于明目张胆违背社会公德、侵害他人利益的“孙某”们,我们是应该拥有惩治方法的。

  首先,孙某的所作所为明确侵害了购买长途坐票的女乘客的利益,列车工作人员有权强制性驱离孙某。其次,孙某的行为违背了道德规范,舆论上受到谴责理所应当——至于后来止息不住的“人肉”风波,大概只能理解为网友对其遭受的惩罚不满。

  处理这类法律之下,道德之上的难题,无外乎建立一套法律之外的诚信道德体系规范,以限制其贷款或者交通出行等为惩罚手段,使其工作生活因此而遭受不便。

  我国的居民信用体系远没有发展起来,仍旧停留在一个模糊不清的处理阶段。诚然,建立一个独立于法律之外的惩罚体系固然困难,但须知法律难以事无巨细,道德的问题并非法律可以惩戒。我们或许不能通过法律阻止婚内出轨与小三上位,但我们可以通过诚信道德体系杜绝更多的“孙某”与“唆使者”因着一次漏网而洋洋得意,继续作出危害社会公众权益的缺德事。

  文/杨璐

来源:红网

作者:杨璐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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