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宗先生在南京玄武区一家名为“靓蛙馆”的饭店用餐时,就遭遇了餐具“隐性收费”的尴尬。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盘子、杯子、碗都是散装的,而非收费的一般消毒餐具那样用保鲜膜包裹起来。因此自己就以为是免费的餐具,在点菜时,服务员也没有对餐具是否收费进行说明。但等到宗先生结账时,却发现被收取了8元餐具费。(9月24日扬子晚报网)
去饭店就餐,商家通常都是免费提供餐具,即便有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也会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先知晓,后买单,这样也避免过后若麻烦。
可在南京玄武区这家名为“靓蛙馆”,经营者与众不同,明明盘子碗筷都是散装的,顾客在消费之前,也没告知这些餐具都要收费,而是等到顾客用完餐后再“悄悄”收费,这不明白摆着是在做违规违法买卖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清洁的消毒餐具是商家的义务,不应该把这种义务转嫁给消费者,商家要求收取餐具费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可见,饭店经营者强制收取餐具使用费用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事实上,饭店违规收费,肆意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我们现实中也屡有发生,一方面是,消费者对饭店违规收费,没有据理力争;总以为区区几元,或是十几元都不足挂齿,何必与其费时费力来争辩呢;另一方面是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不到位,或是对饭店违规收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熟视无睹,以至于导致饭店经营者胆量越炼越大,甚至到了有恃无恐地步。
消费者对饭店违规收费就该据理力争,哪怕其价值只有一分钱,我们也不能助长其歪风邪气野蛮生长。另外,市场监管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对违规经营饭店要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罚,只要罚的让饭店经营者有痛感,他们才不敢越雷池一步和为所欲为地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买卖。
文/张维
来源:红网
作者:张维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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