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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言行有失文明”?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田德政 2018-10-14 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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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女律师孙世华投诉在广州荔湾区华林派出所被殴打和羞辱的情况,广州警方13日晚再次发布通报时承认,当事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的问题。目前,警方已责成当事民警深刻反省,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月14日中新网)

  又是一起“罗生门”事件。本来广州女律师孙世华投诉在广州荔湾区华林派出所被殴打和羞辱的情况,虽然过去了不少时日,但要核实起来特别是取信于民并不困难,就像某报跟踪评论的那样,要让社会清楚明白,洗刷办案民警的“不白之冤”,只需要像北京“抢孩子”事件那样,将现场的监控录像原汁原味的公之于众,一切的谎言和质疑立马就会烟消云散。更何况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录像并不涉及一些秘密,是完全可以公开的。但不知为何,先是警方信誓旦旦,不存在孙世华的投诉情况。看到社会不信,实在难以过关。就开始向律协公布视频了。而接着又承认当事民警在工作中“言行有失文明”。还让当事民警“深刻反省”,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自从广州警方的这则新闻曝光后,广州警方一直不断地在发布新闻,一是为了撇清责任,制止误导,以正视听。二是为了维护广州警方的光辉形象。总之,就是为了广州警方的声誉和影响力负责。但是到了现在不仅没有能扼制社会质疑,还为了广州警方的光辉形象,反而质疑声更大,形象更是越描越黑。如果说当事民警“不存在孙世华被殴打和羞辱的情况”,那么为何不对女律师孙世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反而要对当事民警“深刻反省,批评教育”?他们做错了什么?现场视频为何只向律协公布,不向社会公开?视频公布后,为什么还是警方的“自言自语”?律协的声音呢?更为重要的是,警方通报承认,当事民警有“言行有失文明”的行为,那么怎么才叫“言行有失文明”?殴打和羞辱算不算?这个“言行有失文明”的下线是什么?

  民间曾经把一些愚蠢行为,称之为“鲜活的鲤鱼摔死卖了”,网络上也称之为“一手好牌生生地打臭了”。再看看广州警方的“律师门”无疑正是把“鲜活的鲤鱼摔死卖”了。女律师王世华投诉派出所,声称受到了“殴打和羞辱”。为了澄清事实,还当事双方一个清白,只需要把当时的现场监控录像一公布,什么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但是,事情的初期广州警方总是“抱着葫芦不开瓢”,迟迟不予理睬。后来来看到女律师孙世华不依不饶,只好“重视”起来,承认“有失”,公布录像。但这一切都是“适可而止”,甚至有点“欲盖弥彰”的。以至于到现在“罗生门”变成“一锅粥”。女律师到底有没有被殴打羞辱,谁也说不清,更没人能说得清了。

  这样的事情看似蹊跷,但近年来却出现很多,尤其是牵连到警方的事情,比如一些蹊跷的死亡案件,一些所谓的“刑讯逼供”等,有人指控或投诉遭到了“刑讯逼供”,但被警方一调查,不是当事警方不承认,就是调查结果“不存在”。到底存在与否,人们心里都有一本账。当然在这些事件中,表面上看,警方的“面子”都保护住了,而实际上那些警方的公信力却越来越低了。明明是现成的公开大道不走,偏偏要走曲曲弯弯羊肠小路,含含糊糊,遮遮掩掩。这到底是为了让社会清楚明白?还是怕社会清楚明白?女律师被打就是被打,遭羞辱就是遭羞辱。什么叫“言行有失文明”?这和文明不文明有关系吗?

  文/朱少华

来源:红网

作者:朱少华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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