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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入刑刻不容缓

来源:红网 作者:林日新 编辑:王俞 2018-12-04 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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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新型毒品的不断出现,毒驾问题逐渐引起警方关注。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秩序安全管理支队支队长赵凯介绍,“毒驾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仅在2018年上半年,河北全省就已查获毒驾案件85起。交警在实际的路面执法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给予相关处罚,这就是我们日常所查处的‘毒驾’行为。”(12月4日《人民日报》)

  何谓“毒驾”?顾名思义,是指未戒掉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毒驾之患猛于虎。”近年来,因为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危害极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吸毒会使驾驶能力严重受损,危及公共安全毒驾酿大祸,近年来时有耳闻。2012年4月22日,上海一名长途客车驾驶员在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路的行驶途中,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最终酿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剧。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间,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62人死亡、4934人受伤。毒驾已成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一个隐患。

  自从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渐在国人中达成共识,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实施前三年分别下降了25%和39.3%,效果令人欣喜。与“醉驾”相比,“毒驾”的危害程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驶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吸毒后驾驶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辨识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有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的错乱,发生事故风险明显增加。因此,将“毒驾”入刑是刻不容缓的。

  但在现行法律下,若毒驾不肇事、不致人死亡或重伤,只能依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理;即便造成了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也只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且刑罚的最高量刑年限仅为7年。由此看来,现行法律对于“毒驾”的打击力度,距离“毒驾”的实际危害及公众的期待相差甚远。

  “毒驾入刑”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它不但可以作为维护交通和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遏制吸毒人数不断攀升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有效方式,同时,还对于打击毒品犯罪也会发挥出重要作用。当然,“毒驾入刑”的目的并非是多送一些人进监狱,而在于规范司机驾驶行为,警戒大家要依法行车,也是在用最严厉的方式警示国人:崇尚健康生活方式,自觉远离毒品,避免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文/林日新

来源:红网

作者:林日新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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