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中央组织部在京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学习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
在《孟子·离娄上》指出“徒法不足以自行。”其大意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作出具体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研督促指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落地见效;要关心关爱和支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者,激励和引导他们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严守纪律,为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建更重管,要真正发挥条例作用,离不开主体的素质、管理体制和个体的责任意识等。
曾几何时,“年龄是个宝,学历不能少,能力做参考”的档案造假可谓备受诟病。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也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被纳入工作范畴。犹记得,在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多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诚然,造假的发生有多种原因,一是个别地方特别基层单位,档案管理不太被重视,制度落后、管理混乱;二是档案录入、归档等人员太少,为造假滋生土壤;三是异地调动,为核实档案真假造成增加难度等。由此可见,抓好干部的人事档案需管控源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首先得着力构建“不能造假、不敢造假、不想造假”的管理机制,对所有进入干部队伍、或是即将进入的人员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得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利用、保管等重点环节,完善制度规定和细则办法;得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为防范档案造假增设“防火墙”筑“壁垒”;得强化档案的管理力量,强化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提高档案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让每一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者当好“守门员”,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当然,要管好干部人事档案,必要的惩处机制不可或缺。追根溯源,强化责任追究,得对造假者施以“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姑息、轻描淡写,既要追究造假起始何处,还得查处造假后所获既得利益何来,使想造假者或是协助造假者心生敬畏;得将干部的人事档案和每一个节点管理者挂钩,因为造假同样需要过程,惟有做好每一阶段人事档案内容建设,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准确;得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公开透明制度,把干部人事档案用“活”,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监督体系。
最后,干部人事档案无小事,它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将干部人事档案建好管好,严把“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保证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是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保障,力助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文/鱼予
来源:红网
作者:鱼予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