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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大家谈 | “乡贤文化”是乡村治理的“活规矩”

来源:红网 作者:胡臣臣 编辑:田德政 2019-03-11 1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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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杨朝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重视弘扬乡贤文化的提案”。其认为,深深植根于中国乡村的乡贤文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文化资源,是传统文化在乡村的具体体现,是中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强化乡村治理,各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方面提高党员干部素养,打造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提升党员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实干水平;另一方面正向指导乡风民俗发展,让群众养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村容整洁的价值选择,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这些规章制度都是乡村治理发展的“硬规定”,用以约束干部与群众的行为,其奏效的方面是能够严格指导约束干部与群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端好心中的纪律“天平”。其欠缺的方面是难以激活干部与群众自觉行为、主动作为,一旦监督力度有所下降,其约束力也会下降,不良风气与行为可能就会反弹。

因此,乡村治理不仅需要具有强制约束力的“硬规矩”,还应该有激活干部内心自律的“活规矩”,其中最管用的“活规矩”便是文化浸润。深入挖掘乡村贤文化,让他们为乡村公共空间提供精神支撑与道德导引,成为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的推动力量。

“乡贤”是指那些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人,他们关心乡里公共事务,虽不拥有行政权力,却有在基层社会的道德权威。如果能够弘扬乡贤文化,让他们的“贤”成为每个干部与群众的价值认同,助力其涵养正确的 “三观”,懂得应该崇敬什么,畏惧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能正确识真善美,辨假恶丑,就能在乡村治理中约束自己行为,贡献自己力量。

正所谓,“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乡贤文化就是“灵动的规矩”,能够唤醒干部与群众心中的道德律令,就能为乡村治理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哲人说:“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得到文化滋养的干部和群众,就能说话稳稳当当,办事规规矩矩,为人诚诚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公私分明,公道正派,凝聚乡村治理合力,推动乡村振兴。

文/胡臣臣

来源:红网

作者:胡臣臣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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