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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大家谈 | “夫妻合休产假并延至42天”是个好主意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田德政 2019-03-14 22: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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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林勇提交了《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林勇建议,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3月14日 澎湃新闻)

我国现行产假政策包括针对女性的产假和针对男性的护理假(部分省市称为陪产假)。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在此基础上,各省份在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分别规定了奖励产假。奖励产假从30天到80天不等,大部分为60天,个别省份产假合计365天。而各省份针对男性的护理假在7—30天不等,大部分仅为15天。

“男性陪产假”也有人称之为“共同育儿假”。一些地方这几年虽然推出了“陪产假”,但大多是口惠而实不至,根本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使“陪产假”有假难休。即使实施,让男性休息15天,由于时间太短,也解决不了多大问题。只能在太太产前产后的几天里照料和守护一下。林勇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并延至42天。在太太生了孩子后,老公能在较长时间陪在她身边,既可以体现对妇女的绝对尊重,又有更多的时间照料老婆和孩子,可以让夫妻间增进交流,使夫妻关系更加融洽,家庭更加和睦,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林勇代表的这一建议虽好,但要落实还真有一定的难度。对于许多企业管理者而言,员工“护理假”越长,企业承担的成本就越多。老板想要省钱,员工又想要多放假,这是一对很难调解的矛盾。再说,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很多职位都是专岗专职,女员工休产假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男性再休陪产假,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去顶替。另外,“男性陪产假”还没有真正上升到法律层面,因而很多企业不当一回事,员工对“陪产假”只能爱在心头口难开。

由于“男性陪产假”并未在国家法律层面予以明确,且落实陪产假的法律责任也暂时没有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予以规定。有的地方虽然以地方条例的形式,规定了“陪产假”,但对企业没有强制性。企业如果不落实“陪产假”的话,劳动监察部门根本拿他们没办法。林勇代表的这一建议很好,有关部门应该认真研讨,如果认为可行,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不然,再好的建议也是白搭,反而会让更多的人失望。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管理者就只能遵从。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员工也就名正言顺地去请假了。

一个爱妻子,爱孩子的男人,肯定也会懂得怎么去尊重别人,懂得怎么去更好地工作。孩子出生,父母尽心照顾,这是天理人伦。林勇代表建议延长“陪产假”至42天,也许会耽误一时的工作,给企业增加一些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无论对家庭,对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对促进社会和谐都是一件大好事。其不仅体现出社会对妇女送去了更多的尊重和关爱,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但愿林勇的这一建议被采纳,有关部门应该对“陪产假”的意义认识到位、落到实处。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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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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