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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贤之道在始终突出“严”字

来源:红网 作者:刘元华 编辑:张瑜 2019-03-19 2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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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当今社会,人才就是第一资源。将其中的优秀者选拔任用起来,不仅关乎事业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而且会影响到发展的效果和改革的步伐。由此可见,选什么人、怎么选人,并非是个人私事,更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必须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

“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提出,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这就充分表明,选好人、用对人,要始终突出“严”字。

坚持“严”的标准。选贤与能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选贤与能必须始终把用人标准放在首位,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把“有才无德”者、“无才无德”者坚决淘汰出局。

抓实“严”的监督。不容否认的是,任人唯亲、任人唯“顺”、任人唯“上”的问题现在仍有发生,究其根源,就在于用人者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因而,党和政府要补齐监督“短板”,建立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着力提高监督效能,让选用干部的全流程实现阳光化、规范化。

落实“严”的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问责是从严治党的利器。抓好选人用人,要坚持“零容忍”不动摇,积极推行“一案双查”、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拉票贿选等问题重拳出击,以强烈的痛感震慑愚顽、警醒侥幸。否则,就极可能有人“不到黄河心不死”。

文/刘元华

来源:红网

作者:刘元华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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