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再好的理由都不是滥发津补贴的借口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张瑜 2019-03-20 21:44:48
时刻新闻
—分享—

2018年12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建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中心主任、县顺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余正祥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3月20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起滥发津补贴事件,看起来是为了解决职工工作服的问题,但由于没有履行工作程序,且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变成了违法违纪问题。在现实中,类似披着隐形外衣的“四风”问题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禁令要求理解不够而心生侥幸。

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余某既负有领导责任,也负有示范责任。各级部门三番五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的纪律性,余某非但不去执行,反而还要假借各种名义去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这种行为自然就会给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带来伤害。到头来,这种影响还会波及更多群众,进而给政府公信力带来损害。

透过现象不难发现,在每一起滥发津补贴事件的背后,都有制度不够完善的影子。有的要么是制度缺失,有的要么是制度监督成了摆设。不管是哪一点,都给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提供了可能。为此,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制度创新上进行有益探索。特别是要真正让制度“长牙”,严防权力任性。

当然,在治理滥发津补贴的问题上,有关部门还应聚焦问题,主动发力,坚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精神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原本就是很好的顶层设计,基层只需遵章执行,具体落实就能规避次生问题的发生。然而,正是在思想上、行动上没有和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致使层层压实责任出现了异味。

自身硬气才有公信力,以身作则才有感召力。所以,必须要抓好“关键少数”这个主体。如果没有“关键少数”同意,再好的理由都不会成为滥发津补贴的借口。因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全面提升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如此,方能守得住纪律的底线!

文/赵耀世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03/20/524325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