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有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享有 “退货权”,消费者在14天内、无条件退换购买的物品。当然,退换的物品不能有人为损坏。近期在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却没有引起德国主流媒体的关注,仅“德国之声”等少数几家媒体报道了此事。(4月24日《中国青年报》)
沸沸扬扬的“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暂时告一段落,但它留给我们的教训与思索远未结束。普通老百姓难免会想象一下,假设类似事件发生德国,“引擎盖式维权”是否会重现,这则报道已给出答案。
由于德国有严格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维权重点就是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消费者也享有 “退货权”,消费者在14天内、无条件退换购买的物品。所以,在奔驰车的母国,用不着用极端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被维护了。
揆诸现实,像奔驰企业这样的跨国公司,漠视国内消费者权益,实现双重标准,并非鲜见。近年来,雀巢、杜邦、宝洁、联合利华、百胜、亨氏……这些跨国公司轮番对我国销售的食品实施双重标准,好的产品卖给国外,质量差的次品,甚至带毒的食品倾销到中国,国内消费者俨然成为跨国企业的“小白鼠”。再如,2017年8月,麦当劳宣布,将要求全球的肉鸡供应商开始逐步停止使用人类抗生素,但中国并未出现在第一批名单中。
跨国公司除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日用品执行双重标准外,在纳税、环境保障以及用工等方面,一些跨国企业也不老实,更是“内外有别”,在母国照章纳税,从不敢偷税,遵守法纪,从不敢越雷池一步,一旦踏上我国的地盘,变得不守规矩,好像变成了十足的恶魔,恣意偷税逃税,随意污染大江大河,处处侵害用工者权利。
不断横空出世的双重标准,一方面是由于对外企特别跨国知名企业过度信任和盲目崇拜,使其总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地方政府为本地区域的跨越发展,不断出台超国民待遇政策,这些情况的存在,惯坏了这些企业。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袒护,为跨国公司提供了执行双重标准的宽松氛围。
更为重要的是,公权力的孱弱,换言之,也就是监管部门的疲软。同样是德国的汽车公司,2017年上海大众与一汽大众召回了“史上最多数量”的缺陷轿车,但细心的人发现,此次召回涉及从2007年到2015年生产的车型。也就是说,整整十年前的部分车主的诉求,直到十载后才统一打包系统解决。十年间,对于汽车产品来说,一个车型就已经多次进行换代,而当年维权者,可能早已满头白发。
西安奔驰维权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后。紧接着,中消协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提出汽车经销四点意见。其中一点便是:“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诚信、快捷解决消费纠纷。”
显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让奔驰这样的跨国公司,尊重国内消费者,仅靠企业自身的操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首先让政府公权力强悍起来,包括对跨国公司及外商企业的铁腕监管,迫使这些企业尊重中国的各种合法权益,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即便在国际上声名卓著的跨国500强企业,也会在国内“酱缸化”效应下,自甘走向堕落,推出各式各样的双重标准,来损害国人的切身利益。
文/吴睿鸫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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