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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纠“四风”,如何“响鼓重槌”

来源:红网 作者:曹灿辉 编辑:张瑜 2019-04-30 15: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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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五一”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查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拓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4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五一”纠“四风”,各地在积极行动。益阳市纪委监委于4月28日至5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督查将通过深入各地区、单位和办事窗口,抽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相关资料,掌握办理情况;查阅单位财务账目、票据凭证、食堂账册,调阅商场、宾馆和饭店消费记录和清单等方式进行。督查首次启动片组协作联动机制,对在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近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就“五一”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发出通知强调五项要求,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五一”期间,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时有发生。比如,某省水利厅工程五处副处长昝某公车私用。2018年“五一”假期,昝某在某县驻地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带领值班司机及其亲属5人,驾驶公车到某县黄河第一湾景区游玩。2018年9月,昝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退赔车辆使用费。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会采取有力举措,把“四风”曝晒在阳光下,强化节日正风肃纪。

有道是:“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四风”问题容易滋生,一些“四风”问题“躲猫猫”,穿上“隐身衣”,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仍“跃跃欲试”。“五一”纠“四风”,是狠抓“牛鼻子”“响鼓重槌”“警钟长鸣”,是对制度再宣传,对执纪再敬畏,能以点带面以儆效尤,很有意义,非常必要。

“五一”纠“四风”,纪检监察机关要严管“不起眼细节”;要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预防提醒;要突出“关键少数”这个重点,以此引领“最大多数”,比如,让“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或通过对“关键少数”严要求有腐必惩,释放纪律刚性。

当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四风”还需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紧盯,平时也常态化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并以此净化民风社风。

文/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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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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