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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兼容法理与人情

来源:红网 作者:张学俊 编辑:夏熊飞 2019-05-20 19: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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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聊城高速交警支队临清大队推出了针对轻微交通违法在朋友圈集赞可以免罚的新举措。轻微交通违法,只要在朋友圈里发布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集赞,就可免予处罚。“《遵守交通规则承诺书》:我在高邢高速公路骑轧导流线被聊城高速交警临清大队查获,并对我进行批评教育,我真正认识到了错误,请各位朋友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也请大家为我集赞,等待放行,快点快点点吧!”(5月20日 人民网)

爱开车的朋友,如果你在山东,可能能享受到柔性执法的福利了。媒体报道,目前山东省已有聊城、济宁、青岛、烟台、潍坊等多地出台了针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的首违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简而言之,就是针对某些情节轻微、未有严重后果的交通违章行为,用更为柔和的教育方式代替相对严格的处罚。

这可不是山东政府“拍脑袋式”地肆意妄为,在我国山西、上海、深圳多地都有类似的做法。毫不夸张地说,对轻微交通违法实施“柔性执法”已经成为趋势。

法律对于我们百姓来讲是一个“隐形”的存在。在普通百姓眼里,法律都是“神圣”的或者遥不可及,甚至有人认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和法律打交道,但在信息万变的社会里,社会管理日益精细化、网格化、具体化,每时每刻都可能触发法律的红线。大多数百姓平时法律观念和意识不强,这样柔性执法,起到了警戒作用,就像好多年轻人遇事被带到派出所以后,大都会说:“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求求警察叔叔原谅我……”等等类似的言论。柔性执法在避免上述尴尬的同时,更加有利于提高群众的学法懂法意识。

现代社会治理日益成为精细化管理,每次交警出勤、消防出警、120紧急救援等,都会消耗大量的公共社会资源。即使从节约社会公共资源的角度出发,柔性执法也是有益的。

柔性执法还在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综合治理的水平。我国的不少社区、街道、村委等都有大量的法律宣传,但由于很多人并无亲身体会,宣传效果是打折扣的。通过朋友圈集赞,当事人可以起到提醒身边朋友的作用,引发他们对交通法规的重视。此时的宣传和警告,比路边的宣传标语更令人印象深刻。

当然,柔性执法绝不等于“放任不管”。柔性执法只适用于轻微交通违法,对于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非但没有放松,而且有愈来愈严厉的趋势。另外,在交警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交警部门也要越来越注重发动群众的力量来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还要配合有奖举报措施等,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在相对较轻微的情节范围内,交警采取柔性执法方式,比较好地协调了人情与法理。从这一点出发,理应这一人性化尝试点赞。

文/张学俊

来源:红网

作者:张学俊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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