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陕西一名女患者在渭南一家妇科医院做人流手术时遭遇“术中加价”,医生声称发现多种妇科疾病,手术费用从原来的报价3000元涨至上万元。近日,渭南市联合调查组给出处理意见,对涉事医院罚款3.3万元,并吊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在相关新闻网站上,不少网友对于罚款三万的处罚措施提出质疑:“挠痒痒”,“违法成本太低”,“多做几单就把罚款赚回来了”……
实际上,联合调查组开出的罚单除了三万罚款之外,还包括吊销相关执照、两名医生停止执业等。另外,还要看到,这个联合调查组的派出机构为当地的食药、卫生监管部门,他们所能够运用的处罚手段也只能是上面这些。监管部门有他们的无奈之处,网友们提出的处罚过轻也的确是一个真问题。
关于“术中加价”,陕西渭南的这一起绝对不是孤例。在某搜索引擎中输入“术中加价”的关键词,返回的搜索结果高达396万个。其中的案例基本上都像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患者咨询时报出一个较低的价格,一旦患者上了手术台,医生就宣称发现多种疾病需要同时手术,手术价格翻着跟头往上涨,患者不得不接受胁迫。因为百试不爽,这种手段成了一些非正规医院和无良医生们心领神会的生财之道。
更为要命的是,即便是患者事后到监管部门去投诉,顶多也只能按照医疗甚至消费纠纷进行解决。通常的情况是退还相关费用,严厉一点的才涉及罚款、吊销执照、停止执业等处罚。正如网友所说,在作恶面前的不作为,等于是鼓励无耻者变本加厉去作恶。
在“术中加价”顽疾面前,监管真的就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一方面,卫生监管部门应当把处罚措施用足,不要随便“和稀泥”。另一方面,更多的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应当主动出击,不能把“术中加价”人为地局限在“医疗违规”的藩篱之内。如果我们对照刑法,情节严重的“术中加价”可不是什么羞羞答答的消费纠纷、医患矛盾,而是赤裸裸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近期发生在福建、广东的两个案件堪称“干得漂亮”:一是,厦门警方打掉全市首个医疗领域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割包皮等小手术大搞“术中加价”实施敲诈、诈骗犯罪,涉案金额数十万元。二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通报,该市多个“坑人诊所”、多名“黑心医生”大搞“病情开发”“术中加价”,因涉嫌抢劫、诈骗、强迫交易等罪行被“团灭”。其背后“保护伞”、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也同时因滥用职权犯罪被公诉。
打击“术中加价”,刑罚措施别闲着,“保护伞”也要深挖。有了这样的雷霆行动,那些靠残害患者来赚钱的宵小们,颤抖吧。
文/周东飞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东飞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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