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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体检关防范“病驾”

来源:红网 作者:叶金福 编辑:陈乘 2019-05-26 1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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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5月24日通报,依法对“5·16”南山大道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批准逮捕。5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楠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失控,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5月26日《北京青年报》)

据了解,“5·16”南山撞人案系“病驾”所致。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患有癫痫病史,在驾车途中突发癫痫疾病而导致车辆失控,造成惨烈交通事故。

近年来,因“病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发生多起。2014年5月,湖北驾驶员左某开车时突发癫痫,车辆失控冲进宜昌夷陵长江大桥下方公园,酿成4死8伤惨祸。2018年11月,海南三亚一名司机驾驶私家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时,突然感觉胸闷气短,难以把持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撞到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所幸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该司机因心脏病发作酿车祸。2019年3月16日,西安市公交八公司的一辆公交车突然失控,连撞多车,造成1死9伤的交通事故。后调查了解得知,该驾驶员有癫痫病史。可以说,这一起起因“病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已严重威胁着公共交通安全。因而,防范“病驾”已是势在必行。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在拿到驾驶证后,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防范“病驾”危险行为是有明文规定的。

但眼下,驾驶申报人体检几乎“流于形式”,主要以视力、辨色力、听力、四肢能力等检查为基础,对是否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等10类禁驾疾病,则没有进行严格检查。加之,一些患有禁驾疾病的驾驶申报人抱有侥幸心理,而故意隐瞒病史,都无形中为“病驾”埋下了重重隐患。

因此,笔者以为,要防范“病驾”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不妨从“把好体检关”入手。

首先,要建立健全病历档案查询平台。交管部门可以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合作,建立驾驶员病历档案查询平台,运用大数据筛查出患有禁驾疾病的驾考人。无论是申请驾照期间还是在使用驾照的过程中,只要发现涉及禁驾疾病的病历信息,系统都可以自动提醒,从而从源头上防止“病驾”行为的发生。

其次,要建立严格的驾驶申报人体检制度,以防患有禁驾疾病患者“混入”驾驶人队伍中,埋下交通“肇事”隐患。

其三,要实行驾驶人定期健康体检制度,以避免驾驶人在取得驾驶证后患上禁驾疾病,防患于未然。而驾驶人一旦被查出患有禁驾疾病,就应及时“踩刹车”,严禁继续“上路”,以防万一。

文/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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