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永年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永年交通安全微发布”发布了一则题为《永年区发生一起醉驾事故,嫌疑人已被控制》的警情通报。据媒体记者了解,醉驾男子系邯郸市永年区广府生态园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大队长张进国。(5月28日 澎湃新闻网)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饮酒驾驶是违法行为,老少咸知。在人们交通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日益提升的当下,绝大多数驾驶人员能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邯郸市永年区广府生态园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大队长张进国,作为城市形象维护者和城管执法者,理应把交通法规牢记于心,注重自身形象,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
然而,张进国不仅酒后驾车,还发生醉驾肇事行为。其驾车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尾部后,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过程中又撞上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一辆小型轿车。其醉驾肇事造成三车损坏,所幸无人员受伤。
张进国执意酒后驾车,难道是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头脑还清醒着,还能开车,不会出事?认为自己的运气不至于会太差,不会被交警逮个正着?认为“自己人不会查自己人”,就算被查到酒驾,也可以找人疏通关系,把事情摆平?从结果来看,张进国是盲目自信,存在着严重的侥幸心理,特权意识。从根本上讲,还是交通法规意识不强,不注重维护党员干部的自身形象。
俗话说:“酒后显真性情。”酒后开不开车,既是对党员干部交通法规意识的检验,更是对其作风的考验。张进国醉驾肇事时被人拍下视频,视频显示,其肇事后“光着上半身”,“因站立不稳打了个趔趄,嘴里还在嘟囔着”。张进国醉驾的样子真丑陋,折射出其交通法规意识的欠缺和平时稀稀拉拉、松松垮垮的作风。
醉酒驾驶绝不是小事。对党员干部而言,醉酒驾驶既践踏纪律红线,又挑战法律底线,既破纪又破法,是缺乏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的体现,最终必将害人害己。邯郸市永年区广府生态园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大队长张进国醉驾造成三车损坏,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纪律和法律的严惩。
文/向秋
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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