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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带孙费”胜诉只能说明亲情太重要

来源:红网 作者:姚村社 编辑:张瑜 2019-09-20 17: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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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帮子女带孩子似乎天经地义,然而四川绵阳的王大妈“拉下面子”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14万元“带孙费”。 王大妈称,孙子今年9岁了,自从一岁多断奶后就由自己照顾,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全都是自己垫付。今年4月,小两口闹出了离婚,王大妈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作出判决,王大妈儿子儿媳应支付王大妈抚养费近7万元。(9月19日《经济日报》)

如果没有儿子儿媳闹离婚这出戏,王大妈压根也不会索要抚养孙子所垫支的抚养费,整个事情也许就不复存在。两个月前,一位奶奶同样将自己的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28.8万元“带孙费”,导火索也是儿子儿媳闹离婚。

这说明什么呢?老人抚养孙子孙女原本是乐意的,因为有更深的一层在里面——亲情。儿子儿媳闹离婚,老人感觉这种亲情已经荡然无存,伤心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告上法庭则是伤心发展到极致而产生的行为。

就一个家庭而言,亲情的重要性真不知用什么来形容才合适,法律则是个冰冷冰的东西。两代人一旦走上法庭,亲情瞬间失去光泽。

有一点应该是明确的。在儿子儿媳尚在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老人并无法律上的抚养孙子孙女的义务。《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国父母一心为儿女的程度全球无敌,这句话不假。现实情况是,不少年轻人已不是让父母帮着带孩子,而是把孩子完全交给父母,父母纯粹是出力又出钱的“免费保姆”。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无怨无悔,受点累花点钱都乐意,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太阳——亲情永驻、家庭美满。若是儿子儿媳感情不好甚至都到了闹离婚的地步,“心中的太阳”也说没有了。

《触龙说赵太后》中左师公有句名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其“深远”的含义之一就是亲情。如今的年轻一代生活压力确实不小,光房贷就够受的。但只要你珍视亲情,理解、尊重、体贴父母,使整个家庭和和睦睦、美满幸福,哪个老人会动不动向子女索要“带孙费”呢?若有,也是极少数。

王大妈索要“带孙费”胜诉,思考更多的应该是年轻人,几乎所有的父母对子女都有至深的爱,都愿无私付出,但子女不能把这种爱和付出当作理所当然,不能轻看此种弥足珍贵的亲情,更不能视为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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