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无偿献血与征信挂钩,需要制度补全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陈乘 2019-11-23 21:25:54
时刻新闻
—分享—

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引发“纳入征信系统的边界在哪里”的争议。

“无偿献血制度”的本质属性在于“无偿”,提供有偿的献血服务与制度强调的“公益性”是相悖的。随着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日趋完善,“信用等于财富”的观念更为普及,因无偿献血得到征信优惠似乎与“无偿”属性不符。而且,以国家规定的形式,将无偿献血与征信挂钩,地方在执行上难免会出现偏差。

首先,必须明确,无偿献血跟征信挂钩,会不会产生征信修复作用?眼下,争议的症结点在于,会不会有人为了消除失信记录或提高征信而进行献血。倘若真的能修复征信记录,很难想象会不会有少数恶劣的失信人,通过血液买卖的方式,消除失信记录。这既与“无偿献血”的公益性相违背,还会产生更多违法影响。

不可否认,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部分地区曾推广过“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修复个人信用”的措施,可适用的范围相对有限。征信与无偿献血挂钩,在操作层面上难以控制不法倾向的出现,需要慎重考虑。

其次,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惠待遇,未必需要通过征信系统。有支持者认为,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本意是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提供优惠待遇,与“消除征信记录”无关。由此反问,假设一个人从未进行过无偿献血,可他的征信记录较好,他是否能在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享受优惠待遇?

从献血到征信,再从征信到享受优惠待遇,涉及的征信内容是复杂且多样的。因无偿献血而享受优惠待遇,等同于征信记录好享受优惠待遇,在宣传和操作层面上恐怕难以在概念上界定和区分。而在我国的征信制度中,金融生活方面的影响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我们得避免部分人因经济背景突出,而享受“特殊照顾”,这易引发社会矛盾。

最后,无偿献血与征信挂钩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隐患。众所周知,献血记录中涵盖的血型、血量、性别、年龄等等个人信息十分敏感。将无偿献血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必不可免地需要将献血记录与征信系统关联。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风险形势不容乐观,因征信活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比比皆是。仅仅出台一条法规恐怕无法堵住安全漏洞。

事实上,国务院在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指出: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且不论规定与规定之间可能存在争议,倘若征信机构无法得知民众个人的献血情况,又怎么在生活中提供优惠待遇呢?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征信激励措施鼓励人们献血,其初衷是好的。不过,恐怕还需要进一步出台补充性质的规定明确边界。既不能违背“无偿”的初衷,又不能滋生违法倾向,将献血优惠控制在可操作的范围之内。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11/23/625612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