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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弘扬宪法精神 凝聚法治共识

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编辑:田德政 2019-12-06 15: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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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如约而至。同步展开的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执政之基,治国之本。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共识。

弘扬宪法精神,树牢法治理念。宪法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法治保障,更是承载着人民的理想、幸福与未来的根本法。宪法,与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树牢法治理念,要坚持法律至上,明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唯法是从,遵从法律、依法办事。树牢法治理念,要破除与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人治”观念、官本位思想,尽快实现由“人情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破除法治化进程中的观念桎梏。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实践。“法者,治之端也。” 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弘扬宪法精神,重在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全民守法、全民用法。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行使不能恣意、任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由法律说了算。公民要守法和用法。要坚持遇到事情、解决问题找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

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教育。宪法只有走入现实,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深入持久开展法治教育,使人们形成与法治相适应的思维意识、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牢固确立法的权威不容挑战、法的地位不容置疑、法的作用不容削弱的思想,使法律成为制约人们言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深入持久开展法治教育,使公民了解法律、熟悉法律、信任法律,最后达至信仰法律。深入持久开展法治教育,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厚植法治根基。

来源:红网

作者:​向秋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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