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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恶意拖欠学费:素质没有跟上高学历

来源:红网 作者:周传勇 编辑:张瑜 2019-12-13 21: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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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研究生本是高素质人才,却变成了“高素质老赖”。据12月13日《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一些研究生恶意拖欠学费,有的高校涉及欠费的学生数以千计,欠费超4000万元。缓交、迟交甚至恶意拖欠的经验和做法,甚至在部分研究生群体中一届一届“传承”下来。

研究生均已年满18周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能够行使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对自己的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缴纳学费,本就是学生应尽的义务。恶意拖欠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更多的是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按常理来说,经历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应有更强的责任感,应该更懂得遵守规则,但却玩起了投机取巧的把戏。研究生教育已脱离义务教育的范畴,既然接受了服务就应付出相应的报酬,这本就无可厚非,对于恶意拖欠学费的研究生绝不能心慈手软。

学校作为学生步入社会的最后一道关口,为社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应以更严厉的态度进行把关。在步入社会之前,应该多一些社会教育,让学生懂得“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不仅仅是课本上的一行黑色字体。只有懂得承担,在他们失去学校的保护时,才能以更好的姿态去面对社会的种种挑战。

拖欠学费的背后还反映出不合理的消费方式。许多研究生拖欠学费的原因并不是家庭经济困难,只是因为一时挪用了学费,而没有固定收入填补这片空白,只能当“老赖”。现如今很多学生习惯于超前消费,即使是研究生,很多人也没有理财经验,再加上社会不良消费观念、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当、学校缺乏适当的教育与引导等因素的影响,很难保持理性的购物理念。每个月父母给予的生活费可能就一千多,但花呗上早已超过了这个数字。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欠的金额越来越大,超过自身的偿还能力而不得不走极端。

恶意拖欠学费的事件,本不该发生在进行高等教育的学府里,学校在立足应试教育的同时,素质教育一样重要。素质,应当跟得上学历。

文/周传勇(西南政法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周传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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