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子洲县讨薪工人到当地人社局申请仲裁,却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厅“人员不够,不受理案件”的回复文书,此事在近日引发争议。对此,新京报记者从子洲县政府获悉,子洲县人社局就该不当回复公开道歉,就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提出处分建议,纪委监委介入调查。(12月15日《新京报》)
一份半年前开出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在引爆网络后,终于引起了当地职能部门的关注与回应,在当地纪委监委积极介入调查下,不仅子洲县人社局进行了公开道歉,而且涉事企业法人与工人代表支付薪资时间也达成了一致。
可以想见的是,在当地行政部门的强力助推下,农民工尽快拿到欠薪,让这起项公共事件得以圆满解决,似乎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可是,农民工欠薪被以“仲裁员数额不够”不予受理的公共事件,其背后所隐匿的问号,值得追问,更须拉平拉直。
倘若单从“仲裁员数额”上讲,的确有数量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但是,该条款同时,也明确规定,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而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也规定了,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而审视这起农民工讨薪案,并非“复杂”,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此前已出具公文显示,有关公司拖欠82名工人的工资300多万元,可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公司与工人不存在争议,显然,完全可以作为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来处理。
退一步讲,即便此次仲裁庭真的需要三名仲裁员,这家劳动仲裁机构也应积极协调有资质人员来“救急”,而不能让农民工吃“闭门羹”,成为皮球无情地被踢来踢去。
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久治不愈,除了用人单位频频触碰国家法律“高压线”外,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不作为,为虎作伥,也是导致欠薪无法根治的重要因素。正因为如此,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国务院明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要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既然“两个清零”战役已经打响,对于劳动监察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我们更须“零容忍”。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则期望当地纪委监委要主动出击,对这起公共事件,积极问责,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使国家层面的清零行动,真正得以实现。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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