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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孩子当小偷,这妈妈是怎样当的?

来源:红网 作者:杨应和 编辑:陈乘 2019-12-29 17: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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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苏州市民李女士接到快递小哥电话,说有一个包裹送到了寄存点。而当李女士赶到寄存点时,这个装着一床蓝色被子的包裹竟然不见了。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是一名中年女子怂恿自己孩子偷拿了快递。

如果是孩子本人的小偷小摸行为,理性的家长也应该立即阻止,除把偷来的东西完璧归赵外,还要向被偷盗的人家赔礼道歉,补偿由此带来的损失。让人怎么也想不到的是,新闻中9岁小孩毫无顾忌地偷盗快递,背后有其母亲站岗放哨,如此扭曲的教育,怎么能把孩子培养成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打个比方,家长如玻璃容器,孩子如水,容器圆形或方形,水倒进容器就呈现什么状态。孩子的思想本洁白如雪,家长的思想不端,导致家风不正,如此环境下,好孩子都会近墨者黑。

说孩子只有九岁不会担责,这话荒谬。孩子从小偷惯了,养成了不劳而获的恶习,难道一到法定年龄就会立刻收手吗?“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多少江洋大盗忏悔的时候,无不承认偷盗恶习是从不起眼的小事开始。

9岁孩子不担责,不是行偷鸡摸狗的理由。顺着这种逻辑下去,是不是不担责的未成年人就该做出有违公序良俗的事件吗?错误的家庭教育观,误导着孩子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真替孩子将来的思想品德担忧。

9岁孩子不担责,是法律的柔性,本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但其监护人逃避不了相应责任。况且,这起案件是孩子母亲教唆、怂恿孩子犯罪,形成事实上“同谋共犯”。目前,法盲的女子已被刑事拘留,也属咎由自取。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这从法律上决定了父母要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家长既要本身行为端正,又要为教育孩子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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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应和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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