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逐渐迎来节后返程客流高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紧迫。对于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有确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是重点摸排和关注对象,特别是这当中已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更是不容一丝马虎和侥幸对待。一些地方采取入城体温监测、健康申报、大数据监控、挨家入户走访等方式,着力排查重点人员,力求阻断疫情蔓延扩散,构筑起了一座有效防护堤坝。
虽然多了道手续,有可能还会涉及部分隐私,但绝大部分出行者和群众都能以防控大局为重,对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予以理解和支持,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防护堤坝的作用日益显现。但最怕发生的事情还是出现了:雅安一确诊男子故意隐瞒疫情地区旅行史密切接触百余人,上饶一女子隐瞒信息接触多人后被确诊等事件,不由得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知道,筑起这座防控堤坝,是全社会动用了超乎寻常的手段、花费了巨大的代价换来的。这些故意隐瞒踪迹和接触信息的人就像一只只蚂蚁,在肆意蚕食着全社会人的健康堤坝,使病毒有了冲破这道防线蔓延的可乘之机,如何不叫人愤慨。
依法惩处这些隐瞒信息而造成后果的人,自然是必须。但更应该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更多可能发生的隐瞒问题?如何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做到更直接、更显见?失信惩戒机制可考虑纳入!
“隐瞒”本身就是一种失信行为,适用失信惩戒手段。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当下,隐瞒个人重要行踪、接触等信息,完全可算作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其危害远比在高铁上霸个座、堵个门更要命。同时,失信惩戒手段惩戒的是失信行为本身,即使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失信人也应当承担失信后果,是对当前主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一种补充。这就很好回应了,那些觉得自己即使“接触”了也不一定会被传染、发烧了也不一定是新冠肺炎,从而产生侥幸心理而瞒报重要信息的人。任何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都可能受到失信惩戒,一旦被列为“失信人”,必然在社会上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在“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不能让侥幸心理留有哪怕一丝的生存空间。
诚信是文明社会的宝贵财富,在疫情防控的当下尤为珍贵。依托近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的征信制度,合理利用失信惩戒机制震慑、打击隐瞒重要行踪和接触信息的失信人,能够为疫情防控加筑诚信防线。相信,失信惩戒机制一旦生威,重点人员不敢也不想隐瞒了,病毒自然就会无处遁形。
来源:红网
作者:罗盛齐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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