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垃圾分类由倡导转为法定义务,主体责任要厘清

来源:红网 作者:孙建清 编辑:陈乘 2020-05-08 15:55:30
时刻新闻
—分享—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在北京垃圾分类由倡导转为法定义务。北京市民如何参与垃圾分类?有关负责人称,建议居民可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分类收集垃圾。“两桶”是指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 “一袋”即指可回收物收集袋,纸盒、快递纸箱等体积较大的可回收物体,可装满后预约上门回收,或投放到小区的对应垃圾桶。(5月8日 《经济日报》)

在我国,垃圾分类已经喊了很多年了,来自媒体的消息表明,首善之区的北京市正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垃圾分类,也就是说,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老实说,市民如何参与垃圾分类,在实际投放垃圾时,很多居民仍搞不清分类方法,甚至是一头雾水的。事实上,居家过日子,制造的垃圾是相当庞杂的,要让每个家庭都仔仔细细分好类,不仅相当繁琐,也受到家庭条件和环境的限制。因此,很多家庭不但并不十分清楚怎样垃圾分类,而且从心理上多多少少会有些抵触情绪。现在提倡居民可在家放置“两桶一袋”的做法,即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和装可回收物的环保袋,再按分类要求将垃圾投递至小区内的投放柜。应该说,这完全可以做到。

需要指出的是,告知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的程序应该是越简单越好,便于操作,不能太过麻烦。北京一些小区的垃圾分类站点,要求扫描智能投放柜屏幕上的二维码,根据弹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4个选项,按照需求点击相应项目,然后进行投放。这是不是太复杂了。当然,对年轻人来说,扫二维码并非难事,但小区生活居民年龄参差不齐,在人们分类的概念普遍背景模糊的情况下,过多的“智能”是否引起人们特别是老人的抱怨呢?

实施垃圾分类以后,居民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是没有问题的,居民可以辛苦一点将垃圾按照“两桶一袋”分类,问题在于,居民希望社区物业、垃圾清运公司也要多做些工作,不能过于依赖居民把垃圾分得很清楚,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此外,不少居民担心自己辛苦做好的垃圾分类毁于“混装混运”。总之,要把垃圾分类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主体责任要分清,居民只是一个配合作用,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必须尽职尽责,负起监管责任来。

来源:红网

作者:孙建清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0/05/08/718859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