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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可罚500元,执法切莫“吞吞吐吐”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2020-05-18 16: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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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吐痰陋习由来已久,既不卫生也不文明,人们对此深恶痛绝,却又屡禁不止。5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自6月1日施行。随地吐痰最高可处罚500元。(5月18日 《大众日报》)

《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十分严厉,细致规范了各种场所随地吐痰惩处标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依法责令清除痰渍,并可予以警告;拒不清除的,在室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室内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处二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等公共密闭空间内随地吐痰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这也就意味着,山西省对随地吐痰是零容忍的,只要存在随地吐痰行为,就可以责令当事人“清除干净”,拒不清除的则可以进行处罚,处罚的资金还是不小的数目。

随地吐痰看似小事情,实际上牵涉的是大社会。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就更有现实意义了。将随地吐痰行为进行立法禁止,是积极的“随疫而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危害巨大,不仅污染了公共场所,还会导致疾病传播。因此,治理随地吐痰切合了社会进步要义,文明时代需要向随地吐痰说“不”。

关键的问题在于随地吐痰是一种陋习,就像在公共场所抽烟一样,这种陋习已经由来已久,某些人根本没有把随地吐痰当回事。更大的难点则在于难以被发现,“随口一吐”就走了,如何发现?

治理随地吐痰,需要借助现代科技,应该发挥“人脸识别”技术优势,将视频探头充分利用起来,依据公共场所影像记录,做到“到位查处”,就像查处车辆违规行驶那么简单。同时,需要发动市民举报,遇到随地吐痰的人要敢于说“不”,形成“举报有奖”制度,就像举报车窗抛物那样,打一场全民战役。

最为关键的还在于,“最高可以处罚500元”是否能落地。制度都是好的,规定都是好的,能不能落实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最高可以处罚500元”因为有了“可以”,还有了“也可以不”的余地,最终则很可能沦为摆设。只有完全不折不扣地落实,重罚不是“狼来了”,随地吐痰的恶习才能真正禁绝。执法切莫随意而为,也别再“吞吞吐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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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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